請問公文性質與展期的關係

2014-03-30 6:13 pm
請問公文性質與展期的關係
若A機關行文給B機關
A和B兩機關無上下隸屬關係
是平行機關
若A在來文中提到
請在文到30日內函覆
假設發文日期是在4月1日
限辦期限為4月30日
登記桌已設定限辦日期為4月30日
倘若在這一段期間內無法辦完
到時候能不能辦理展期
謝謝

回答 (4)

2014-04-01 12:13 am
✔ 最佳答案
你好:
一般而言公文的時效是最速件:一天,速件三天,普通件五天,對方來文限辦是你函覆的期限,不是公文承辦的期限(不是收發給你的期限),像這情形大多會把文先存查後續辦,如果真不能在期限內完成,就看公文的重要性,看對方給不給時間延長,一般而言,如果很重要機關都會列管,就算對方同意,自已機關也會摧,延誤公文可大可小,端看公文的重要程度 。
2014-04-08 10:52 am
>快去這里*****我每次都是去這里看
伊勪俥匢傠
2014-03-31 9:06 pm
下面的網址能回答你的問題

▶▶http://*****
2014-03-30 6:45 pm
通常公文的處理期限影響所及可分為:
「行政作業結案情形」及「對方業務是否能順利推展」。

前者係為自身(B)單位的公文列管,只要具正當理由並經上級主管同意,當然可以辦理公文展延。

但後者會影響來文單位(A)的後續作業,也許貴單位資料的提供或函復內容,
決定對方後續處理方向及期限,不可不慎,
建議如實無法逾期限內完成,
請先電洽來文單位的承辦(公文右上方有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明白告知原因並與對方協調一下,以便對方能提早因應比較妥適。


收錄日期: 2021-04-11 20: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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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330000016KK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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