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寫了悔過書,但對方不想和解,
看來,視必要接受刑法了。
現在案件只開第1庭,還沒結案,
想請教,
(1)可以申請緩起訴嗎?如何申請?
(2)申請簡易判決有沒有比較好?到簡易庭可以申請緩起訴嗎?
(3)要如何做?才能將自身損失降至最小呢?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寶貴意見。
更新1:
請教各位,現在已開完第1庭,何時開第2 庭不知? 那現在我可以寫陳述狀給法官嗎? 表明我因無知而犯錯,也不知在FB PO罵人文是犯法,願以勞動服務來接受治裁,這樣行不行?
更新2:
我剛剛去弄清楚了,現在開的是偵查庭(開第1庭)。 不過在偵查庭上,我有認罪,並有跟對方認錯, 這樣也不能跟檢察官申請緩起訴嗎?
更新3:
謝謝 Edogawa Konan 和 喵爸 的建議 (1) 我已詢問過市公所免費律師,他說可以把情況(即我認錯,也跟對方道謙過N次,但對方反覆無常,老是覺得我的悔過書不夠誠意)寫陳述狀,寄給檢察官看。我回來後,馬上做了。已將陳述書寄出。 因我不知觸法,算初犯,我在陳述書中有認錯,並請求檢察官,法官給予緩起訴处分(不抱希望),若是對方堅持要告到底,也請求檢察官,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 (2) 調解委員會我去問過了....目前正在進行中。 (3) 我沒想要逃避法律責任,敢做就敢當,只是求對方不要一下說可以和解,一下又刁難我不夠誠意。悔過書寫了5-6封,弄到最後還是要告我
更新4:
TO 喵爸 "可先電聯承辦股書記官,先確認本案是否已結案(很有可能只開一庭即結案)" => 這個我不懂?只開1庭,檢察官等待我們和解的消息,這樣能結案嗎? 要是草率結案(吃案),對方不服,再提告,情況不就更槽?(要求我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