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世界各國政府對於外國人取得長期工作許可和居留權,都有或多或少的限制。為了保障本國人的工作機會,台灣政府對於開放外籍人士在台工作,也有限制,例如明確列舉特定的行業和雇主資格,才能申請雇用外勞。因此1980年代中葉,即有不少外籍勞工持短期觀光簽證入境台灣,然後以逾期停留的方式,在台非法工作;其中甚至有持假護照或偷渡的方式進入台灣者,開始出現了來自東南亞的非法外勞。
1989年,政府正式引入藍領外勞,當時為了十四項重大建設的勞工需求,從東南亞專案引入營建工人。這個情形一直延續到1992年,立法院通過「就業服務法」並訂立外勞專章後,才對外勞引進有了正式的規範。民間企業得以在有限範圍內,申請雇用外勞,隨後逐年開放申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