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未有電視前,孩童們從事的休閒活動會跟鄰居或村子裡的小孩一起玩樂,玩彈珠、皮球、躲避球、捉迷藏、竹蜻蜓,還有紙牌(就是所謂的尪仔標),而女孩們就會玩辦家家酒。這些遊戲都很單純,不必花很多的費用,都是大家都會玩的遊戲和童玩。當時與鄰居的關係非常和睦,跟現今社會非常的不同,每天都會和鄰居的太太們坐在房子外圍的小庭院聊聊天,有時還會作些包子或饅頭,和鄰居們一起分享。平常的日子,各家的大門也不會關上,不像現在的鄰居,可能連叫什麼名字都不曉得。
在未有電視之前,廣播是主要的資訊來源,雖然因為物資關係,當時的人聽音樂,無法像現在一樣隨手可得,非常方便,購買收音機前還要申請執照,之後要定時繳交月費,但在沒有電視之前,臺灣人的耳朵是不會寂寞的。像電視節目出現的前一年(一九六一),紫薇主持的「與您共度周末」是臺灣第一個現場綜藝節目,每週聽眾來信多達四千多封,可想見當年全臺瘋廣播的程度!
此外當時雖然沒有今日般的小巨蛋演唱會或國家戲劇院,但有各式各樣的歌廳,以及全島巡迴演出的歌舞團、歌劇團;除了「王牌歌唱明星」和「南北滑稽泰斗」的輪番上陣,戲劇表演的內容還廣擴歷史、古裝、俠艷、打鬥、愛情、神奇、歌唱等等類型。當時的戲院和現在是大大不同,通常只有幾支麥克風,用繩子掛在戲臺上方,工作人員得用竹竿隨演員移動麥克風的位置;換布景時是用道具一一拉下不同的布幕等等,比起現在的簡單許多。而在這類的歌舞團體表演之外,臺灣民間最最普通常見的,可以說是歌仔戲和布袋戲了。
一九五○年代是歌仔戲和布袋戲的黃金時期,光只是內臺歌仔戲,全臺灣就有數百團;每個小鄉鎮都有一個以上的歌仔戲團,這是多麼興盛的藝文數字!而且,當年的戲迷就跟現在的歌迷一樣瘋狂,會自動組成「椅子會」,風雨無阻的跟著戲棚全臺跑透透;還有專演歌仔戲或布袋戲的戲院遍布大小鄉鎮,甚至還發行唱片、廣播演出,最終還拍成電影全臺上映!
尤其廣播演出是最有趣的了,而所有的廣播節目都可以分為「錄音轉播」和「現場直播」兩種。如果是流行歌的表演,又是現場演唱節目的話,它的製作就是聘請三、四位樂師,再搭配幾位歌星,就可以接受聽眾現場點唱,是當時最方便又最受歡迎的休閒娛樂。紫薇、白光、李香蘭等歌星,都是這樣跟著電臺快速走紅的。而隨著廣播的宣傳,也捧紅不少明星;形成當他們到各地巡迴公演時,聽眾爭相購票,只為一賭平時「有聲無影」演員風采的現象。所以,在電視時代開始前,臺灣人的娛樂生活就已經非常豐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