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的兒子已經過了18歲,有一份保險,但持有人是我,如果我要申請破產,這份保險是否要被充公?
答:Gary 網友的意見正確!能否保留要視乎保單的性質!
如果你持有的保險有儲蓄投資成分或現金價值能夠取回,則你申請破產保險將被破產管理署要求中止,及將剩餘現金價值上繳充公!
如該保險祇是單純的人壽或醫療保險,則可以續保留但日後的保費不能由你名義去支付!基本上保費由他人支付你仍然可以是保單持有人,但在下不建議你這樣做,因萬一在破產期間真有機會取得保險賠償時,這些以你這位破產者作保單持有人的保險賠款,將要全數上繳充公還債!
另外關於更改保單持有人的問題!有意見認為可更改保單持有人去解決,這意見不能說錯但卻有時機上的問題要考慮!
假若你臨到申請破產前才將有現金價債的保險改由他人持有,已等同非法轉移資產可被刑事檢控!要知道當你申請破產時,要申報最近一至兩年的所有資產及收支紀錄,在有需要時署方更可以追索至前五年之內!
故除非你將保單持有人更改一事進行後一段長時間才申請破產,否則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