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英語:European Union(縮寫:EU);德語:Europäische Union(縮寫:EU);法語:Union européenne(縮寫:UE),簡稱歐盟。歐洲聯盟是根據1992年簽署的《馬斯垂克條約》(也稱《歐洲聯盟條約》)所建立的國際組織,現擁有28個會員國,正式官方語言有24種,參見歐盟官方語言名稱列表)。規範歐洲聯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洲聯盟的運作方式是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民主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經濟上為世界上第一大經濟實體(其中德國、法國、義大利、英國為八大工業國成員),軍事上絕大多數歐洲聯盟成員國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員。
歐洲聯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1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歐盟已經漸漸地從貿易實體轉變成經濟和政治聯盟。同時,歐共體和後來的歐洲聯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間進行了八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8個。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後損失慘重的歐洲,以及擔憂歐洲會再度陷入戰爭泥潭。
目前歐盟的主要議題是歐盟的擴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問題、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歐元區、主權債務危機。
2012年10月12日,歐洲聯盟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歐洲統一的思想,在20世紀以前就已經出現。中世紀時期的法蘭克帝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等都將歐洲許多地區統一在其疆域之內。1453年,拜占庭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被奧斯曼帝國攻破後,波希米亞國王Podebrady之喬治就於1646年建議,歐洲基督教國家應該組成聯盟,對抗奧斯曼帝國的擴張。
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爆發,當時就有歐洲人設想歐洲仿效美利堅合眾國,建立歐洲合眾國,支持此提議者包括拉法耶特侯爵、泰狄士·高斯士高等。19世紀初,拿破崙曾在大陸封鎖期間在歐洲大陸實行關稅同盟。
最初於1948年由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組成的關稅聯盟,主要是免除關稅,開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貿易。
到1951年,西德、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義大利六國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合作推動煤與鋼鐵的生產銷售。1957年,六國在羅馬簽署《羅馬條約》。1958年,正式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旨在創造共同市場,取消會員國間的關稅,促進會員國間勞力、商品、資金、服務的自由流通。
1965年,六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並於1967年生效。
1972年後,丹麥、英國、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及葡萄牙先後加入歐洲共同體。
1987年7月1日,歐洲單一法案生效。1990年6月,簽訂《申根條約》,消除過境關卡限制,使會員國間無國界,於1993年1月1日生效。
1992年2月7日,《馬斯垂克條約》簽訂,設立理事會、委員會、議會,逐步由區域性經濟共同開發轉型為區域政經整合的發展。並將歐洲經濟共同體更名為歐洲共同體。
1993年11月1日,《馬斯垂克條約》生效,歐洲聯盟正式成立,歐洲三大共同體納入歐洲聯盟,同時發展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並加強司法及內政事務上的合作。
1995年1月1日,會員國增加瑞典、芬蘭和奧地利。
1999年推出共同貨幣「歐元」。2002年1月1日,正式啟用。
2004年,第五次擴張第一階段,賽普勒斯、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馬爾他、斯洛維尼亞加入歐洲聯盟。
2007年,第五次擴張第二階段,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加入歐洲聯盟。
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條約》生效,設置新的歐洲理事會主席、歐洲聯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條約加入了《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以保障人權,使歐洲議會和各成員國議會有更大的發言權以增加歐洲聯盟的民主正當性,並試著增進歐洲聯盟委員會和歐洲聯盟理事會的效率。
2013年7月1日,克羅埃西亞加入歐洲聯盟。
歐洲聯盟目前是歐洲地區規模較大的區域性經濟合作的國際組織。成員國已將部分國家主權交給組織(主要是經濟方面,如貨幣、金融政策、內部市場、外貿),令歐洲聯盟越來越像聯邦制國家。雖然歐洲聯盟還不是真正的國家,歐洲聯盟本身也無權行使各成員國的主權,但里斯本條約第一條第八項(款)[3]允許歐洲聯盟簽訂歐洲人權公約成為歐洲委員會的成員國。
促進和平,追求公民富裕生活,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確保基本價值觀,加強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