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要爭遺產~

2014-03-27 1:08 am
想問問, 老媽走了後,
離家20年的姐姐回來要分身家.
她自有生活能力便離家出走, 到了老媽死了便出現.
這20年都沒有供養過兩位老人家.

我想問的是,老爸願意分給她, 但可以追回以往的生活費用嗎?

回答 (2)

2014-03-27 1:45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母親沒有訂立遺囑,她一半的資產屬你父親,剩下的資產為家中直系親屬共分如你父親、姐姐及你。
如有訂立遺囑,按遺囑分配。
法律上沒有訂定要求可以追回以往的費用。
2014-03-27 7:32 pm
没有供养过老人家都可以分得遗产的。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47: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326000051KK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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