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大陸人前10天在大陸來香港,然後在香港買了5瓶香水和2盒開奶茶,但過關的時候被扣起了,然後等了3個小時證件也沒有還她,於是她就回去石岩了,第二天她再去問海關,海關的人對她說,你的東西不是我這科扣起的,是六科的人扣起你的東西你要找他們去,於是叫她明天再去,於是我姐姐又去了一天又一天不是說沒上班就是說下班了,根本就在為難你,這幾天我姐姐都過去4次了,又坐車又住酒店都花了1000了,還有時間,精神,人都快瘋掉了,大陸政府就沒人管的嗎?就那麼貪污的嗎?不見的那2瓶香水都要3000了,不是給海關的人拿去賣了就是不見了~~
應該去哪裡投訴應該找誰去評理?損失的金錢又應該找誰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