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新年前租客話想唔做,我地話找到客頂租,我地只收一個月手續費...之前都正正常常,但上個月佢一路拖租,話無錢...
到2月14號只轉帳$12000,2月27號轉帳多$5000,到3月13號轉帳$11000,3次加埋得$28000,連2月份租都未交齊,我地可以點做???
P.S.合約寫明遅交要多收利息,我地係咪可以一併追討?去小額追定土地審裁署追?係咪可以收鋪??
追討過程幾錢,要幾耐,有咩手續?上網睇話報警無用,我地應該點做...打俾佢,佢愛理不理,話已盡量交租...
更新1:
我要每個月去小額錢債審裁署追??因為再積落去金額會過$50000,另外佢有3個按金在我度,審裁署會唔會話有錢在我度唔受理??我又驚佢知我地告佢,佢發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