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會盈餘算遺產嗎?

2014-03-13 8:24 pm
高凌風《藍寶石之夜》音樂會原本粗估盈餘約1080萬元。但治喪委員會主委余天昨透露盈餘扣掉稅金僅剩約200萬元。

高姊姊葛元慧希望盈餘均分6子女,跟治喪委員會認為應分給金友莊(小金)3子女。
更新1:

那《藍寶石之夜》音樂會盈餘應該歸誰呢? 請回答另一題 奠儀算遺產嗎?

更新2:

奠儀算遺產嗎? 請至另一題回答

回答 (2)

2014-03-14 12:17 am
✔ 最佳答案
如果是高先生死後才半舉辦的音樂會,本就和他本人無關,自不可能變為他的財產。

從這個觀點看來,不是他的財產一部分,就遑論會是遺產。

以上淺見供參。

2014-03-13 22:55:06 補充:
奠儀算遺產嗎?

不算,高先生已經不在了。自無法成為贈與的對象。(契約當事人已不存在)

奠儀只能算贈與高先生小孩、妻子的贈與契約。


《藍寶石之夜》音樂會盈餘這個問題有點複雜

直覺上他們應該有內部的契約關係存在,這要實際檢視才能知道。

不可能一口咬定是誰的。
2014-03-14 3:22 pm
這題很簡單

因為相關演唱會 主辦人一定是治喪委員會

所以 他們有決定權

他們說要給金友莊小姐 及該三名子女 本就有權利

葛小姐所說 要看相關委員會同不同意


至於奠儀 很難說

因為法律並無規定不能辦生前告別式

若為生前告別式 贈與的就是當事人 當然就算遺產

若是生後告別式 當然當事人已不在 本就不算遺產

所以 未必見得

至於奠儀是否一定要給全部繼承人 可沒這種規定

(只是依正常狀況都會給)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27: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313000010KK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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