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們公司團險4月要到期了,
產險公司的幫我規劃僱主意外責任險內容如下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 : 新台幣 3,000,000.
每一意外事故傷亡 : 新台幣 12,000,000.
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 新台幣 30,000,000.
有附加職災保險
產險公司的說團險理賠並沒有賠民事責任這部分是否真的?
答:
一、保險是否可以抵充雇主因僱佣契約所生的損害賠償責任,本來法就無明文規定,例如:某公司向某產物投保本質為傷害型之保險,職災發生後,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依個人想法,該公司仍應負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在法律上這是不同的原因事實。
二、而團險是否有分散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要看你投保的是什麼險種,若以意外險的本質來看,意外險是保人的死亡及傷害,與雇主的賠償責任(例:民法227)何干?就算有行政函釋說可以,但行政函釋可以取代法律嗎?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而僱主意外責任險理面就包含
勞基法59條的職災賠償以及民事責任以及醫療費用
對僱主來說買這保險才對僱主有保障
買這個險種就夠了是否屬實
答:
一、一般來說,雇主依法律規定及契約約定,必須為受僱人投保勞保、必須對受僱人提供無過失的損失補償、在有過失時亦可以對受僱人(即事故的債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所以,以勞基法來看,是一個無過失責任;而以債務不履行來看,可以因公司無法舉證,而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再來貴公司的留才計劃,亦是考量重點。
四、我只能說,保險可以分散大部份風險,但不太可以分散全部風險 。
因為去年買另一家產物的團險
操作塑膠機台的工人手被捲進去夾斷
後來上法院被判要負擔員工的薪水
以及殘廢賠償還有精神賠償蠻多項目的
大部分的團險都沒有賠到
答:
一、由該案例來看,個人分析如下:
(一)貴公司應負無過失的損失補償責任,若貴公司有投保勞保,依法可以抵充之。
(二)工人的手被夾斷,依舉證責任分配(參民訴277條),必須由貴公司舉證在履行債務時係沒有過失,依本案觀之,除非貴公司可以舉證對於該機器的安全已作到無過失的程度,若無法舉證,那將由貴公司承擔不利益,此時,構成要件符合,那就進入要賠多少的討論了。
老闆叫我特別要把這點規劃進去
可否幫我看一下這樣是否足夠...
或是提供您的建議規劃
我有興趣會跟您詢價洽談細節
答:
一、每個案子都是個案認定,建議你找了解系爭法規的人討論之,在網路上,你提供的資料,個人實難判斷!
二、拙見供參!不清楚,歡迎討論!tony
2014-03-19 07:34:16 補充:
希望能解決板大的問題!
法規建議你必須先討論,因為知道法規有那些義務,你才有辦法以保險作風險分散!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