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及法律層面問題請示

2014-03-11 7:28 pm
親人目前簽立一張本票
如期需匯款給對方,對方不願當面交付
試問,如使用匯款方式是否可作為憑證?(不是無折)
又或者有人建議主張票據無效,致使對方親自前來?
請專家幫忙解惑!!謝謝

回答 (2)

2014-03-11 9:37 pm
✔ 最佳答案
您好:
一、本票係繳回證券,也就是說清償票款的同時,持票人必須返還本票。

二、若對方不原當面交付,返還本票,個人淺見,你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應不會有給付延遲的問題。

三、主張本票無效,票據行為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實質要件及交付要件即可成立生效。主張無效?為何要如此作,個人不解!

四、結論:
(一)票據除為繳回證券,執票人亦需提示,債務人才需清償。
(二)個人以為,你只需在對方提示票據及返還票據時,才有清償的義務!
(三)拙見供參!
參考: 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三商tony
2014-03-12 3:47 pm
與對方約在銀行
寫好匯款單
請對方把本票當場返還
再匯款就好了

收錄日期: 2021-04-11 20:29: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311000015KK0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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