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打算和太太開立一間有限公司,而有限公司需要一位董事,一位股東和一位公司秘書。
1) 打算由我太太擔任董事,我擔任股東和公司秘書,可以這樣分配嗎?
2) 我亦會擔當埋銷售主任一職,可以嗎?
3) 我這情况需要買勞工保險和供強積金嗎?(可否詳細說明,例如銷售主任沒薪金,是否可豁免勞工保險和強積金)
4) 有限公司一定要找核數師幫公司核數,而會計那部分可否自己做。如果可以,有什麼支出是可以扣稅用。聽聞每項都有個限額,而那個限額是每月計算,或每年計算?例如:添服裝費,應酬費等。
因為本人是第一次創業,什麼都不懂,希望各位可以給本人一些詳盡的解答,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