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今年初我爸騎摩托車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轉彎跟我爸直行碰撞 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造成我爸手骨折開刀裝鐵,頭挫傷 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
對方開車,有投保任意險
現在我想請問一下
1.要跟對方談和解時候是否能夠主張不含強制險在內的理賠
也就是說強制險我們自己申請理賠 當然可以!
2.強制險就算是對方申請,理賠金也是會匯到我爸這邊嗎? 沒錯~除非此金額是對方有先支付我方才會匯給對方!
3.強制險多久以內可以申請理賠? 2年內!
後續拿鐵片費用強制險還會出嗎? 若是和解書註明不含強制險那後續醫療的部分都還是可請領!
4.看中醫的部分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會理賠嗎?
若是掛號費用強制險即可申請,而若是有自費藥材的部分則要向第三責任險求償!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你在依你自身的損害書寫一張求償明細!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9047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建議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謝謝各位回答 不客氣! 若有任何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德勝車禍理賠,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