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 保證人
17年前因前男友買車用貸款 所以我當他ㄉ保證人 那時候我們沒有婚姻關係 他自己本身也有一ㄍ小孩 後來因各性問題 所以我離開ㄌ 之後就在沒連絡ㄌ 後來有聽說他好像已過世ㄌ 日前接到貸款公司ㄉ通知 才知道當初他根本貸款都沒繳 本金+利息差不多將近30萬 要我負責清償 請問這種情況 我可以要求拒絕清償嗎 請各為大大幫我解惑 謝謝
回答 (6)
當您簽下名子後
您就須承擔貸款人沒繳錢的後果
這筆錢
不會因貸款人過往而消滅
所以.....去銀行詢問可否降低金額或分期吧
簽了保證人,就是當借款人沒繳時,保證人就得繳
你完全沒有理由可以拒繳
要以追訴時效這點來主張,通常是行不通的
銀行不是笨蛋,該去延長時效的,他們都不會忘記
可以Google"消滅時效"
可能有幫助
(但如果對方有去中斷時效,就還是有效)
請問這種情況 我可以要求拒絕清償嗎 <<<<不可以
只要貸款保證人欄簽名蓋章了,就須負清償之責,與有無婚姻關係無關(就算是人頭關係,人頭也須負責),無法逃避責任了,以不知原貸款人未繳款,協商是否可少繳一些。若不賠償,全台灣的銀行都知道你信用不良日後將貸款無門。
收錄日期: 2021-04-13 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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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303000016KK0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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