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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在二戰末期約1937年秋天,台灣的殖民當局即已開始徵用軍伕以擔負軍中雜役。隨著日本對華戰爭的擴大,台灣人也被徵調為翻譯人員。西元1942年(昭和17年)中途島戰敗後,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1942年(昭和17年)1月16日,台灣總督府公布《陸軍制願兵訓練所生徒募集綱要》,只要年滿17歲、沒有重大前科、符合標準體格的台灣男子,均可接受申請。申請期限約1個月,之後經過身家調查、筆試與口試後,即可入伍接受訓練。
台灣人對於志願兵制度的反應算是相當熱烈,原因在於一方面在戰時體制下,經濟發展停頓,求職困難;另一方面則是受到皇民化運動的影響,年輕人以加入志願兵視為「愛國」情操。
在1942年,共有425,921名台灣人應徵1,000人左右的志願兵位置,約等於100個男子中即有14人申請(佔當時台灣成年男性總數的14%)。第二回的志願人數更多,共有601,147人應徵1,000人左右的名額。
2014-03-02 21:10:07 補充:
中日戰爭爆發後,此時的台灣人,儘管已經被日本統治了42年,但日本人仍不放心,他們心目中的台灣人畢竟還是和中國人同宗同種,總督府當局難免擔心台灣人會在中日戰爭中對日本人倒戈相向,幫助中國,所以必須對台灣人加強「皇國精神」的教育,因而日本開始推動所謂「皇民化運動」。一直到在太平洋戰爭爆發(1941年12月8日)之前,台灣人都不須要當兵。倒不是日本人對台灣人特別優惠,而是對台灣人不放心。
不過,在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日本首先動起台灣原住民腦筋,徵用山地原住民(日本稱之為「高砂族」)組成「高砂義勇隊」。
2014-03-02 21:11:27 補充: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原本不要台灣人當兵的政策開始改變。1942年(昭和17年)4月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開始向台灣人募兵。「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1942年6月中途島之役日軍大敗,戰況對日本轉趨不利,日本當局因兵源缺乏,乃於1943年又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1944年中,日本的戰況更加吃緊,9月1日索性開始在台灣實施徵兵制。1945年年初,日本在台灣全面徵兵,役齡青年均徵召入伍。至同年8月15日本宣布投降為止,總計台灣人當日本兵的人數有8萬多人,而被徵為軍屬、軍伕,更多達126,700多人。
2014-03-07 12:13:34 補充:
1943年9月23日,台灣軍司令部、高雄警備府與台灣總督府共同發表聲明,將自1945年起正式在台施行徵兵制度,台灣的全面徵兵制度在1945年年初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