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強制險過期.卻發生車禍 對方求償

2014-02-27 8:42 pm
家人發生車禍.在待轉區等待綠燈直行 所有車輛都停止了
當起步時 忽然衝出一輛闖紅燈的機車
家人是沒什麼事.僅車輛受損.對方卻被自己的機車壓傷
小腿骨折 那麼剛好 家人的摩托車強制險剛好過期.已加保但剛好是空窗期

兩個月後 這名機車駕駛的女兒打電話來
說他父親的醫藥費花了10萬.還有這段期間無法工作
意思要我們賠償她 請問

1.對方可向財團法人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求償.
那基金會會再跟我們求償是這樣嗎?
2.對方無工作期間也向我們要求賠償.這是否合理?
3.先送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比例是否正確?
謝謝回答
更新1:

因為我們的癥結點在於.他來撞我的 我方是受害者 而我方又有路權...這叫我們賠她也未免太說不過去了

更新2:

這事件有報案也有做筆錄.我還是先把初步分析研判表拿回來再說好了

回答 (6)

2014-02-27 8:57 pm
✔ 最佳答案
1.是

2.要看對方無工作 是否因車禍造成的無法工作

若對方本來就無工作 或當初已經暫時結束工作 當然板大不須賠償

若對方的薪資損失 板大就須賠償

3.若板大拿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就可以送鑑定

若還未拿到 要先向當初報案之警察單位 來索取

若無報案 可能就會比較麻煩

參考: 自己
2014-03-17 4:59 am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
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新光國泰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官網在這邊:ppt.cc/D,3u
可以直接試算保費
2014-03-08 8:55 pm
謝謝版大的回答 感謝再感謝了.近日另一方也有來電.他們表示可不可以不上調解委員會..因為依肇責比例 他們拿到的錢不多...這是她們說的. 我有回應 如果依肇責我該賠多少我會賠你..要多餘的則沒辦法 ...如果再不行那只能走法院了
2014-02-28 1:59 am
幾個回答 有的部分內容是對的 有的部分內容是個人推測的 我整理一下 從新講一次給你聽 其實並不複雜

第一因為我方並沒有要主張對方賠償 所以 換言之 我方不需要舉證對方有錯(我方又沒有要對方賠償)
第二 對方要求賠償 所以 由對方去舉證我方是否有錯

所以回答者說的 除非你有行車紀錄器等等 才能證明 你方是綠燈 當然 你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自己是綠燈 對方好像也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你不是綠燈

2014-02-27 18:06:39 補充:
如果當初有報案 警方有來處理 畫現場圖 作筆錄 那就是一個紀錄而已 還是那句話 我方沒有要對方賠償 我方可以不必有任何動作 連初步分析表都不必申請 有回答者說 你可以主張過失相抵等等的言語 那都講得太早 我直接先講 我方目前認為誰對誰錯無所謂 不計較不追究沒有主張(所以 什麼動作都不必做)

對方要求我方賠償 第一 我方為什麼要賠償對方 ? 第二 如果該賠償 該賠多少 不是對方嘴巴說說就算數
所以 當對方跟你開口要求賠償的時候 你只需要回答他 幾句話 第一 我必須要先知道這起交通意外事故中 我方有沒有過失(有過失我才需要賠償你 如果沒有過失我幹麻賠償你)

2014-02-27 18:10:03 補充:
我自己有沒有過失 不好意思 我生性努頓 我不知道 請你舉證我有過失(對方如果有行車紀錄影片可以拿出來就拿出來 要申請初步分析表 想去申請 我方也不反對 ) 全部由對方去做 我方什麼都不必做 如果對方找不出東西來 對方也沒有影片 也不能證明我方有違規行為 初步分析表也不見得對對方就有利 (對方之不知道什麼是初步分析表搞不好都還是未知數) 反正 我方什麼動作都不必做 對方要我們賠償 請先舉證我們有過失

2014-02-27 18:17:50 補充:
光是舉證我方有過失 對對方來說就是很漫長很複雜的一件事 我方只需要坐在客廳看電視 打電腦 玩手機 什麼事都不必做 而如果對方無法舉證出我方有任何過失 那對方有任何損失 都跟我方無關

第一 就是完全被動由對方去舉證我方有過失 第二 如果按照當時的現場圖 筆錄 初步分析表能初步分析責任歸屬 OK 就面對 但是肇事責任比例是多少 不是對方或是警員說說就算 請由法院裁定

第三 肇事責任比例出來了 對方的損失呢? 從你的發問我告訴你 我方根本不需要去管對方的要求何不合理??

2014-02-27 18:21:55 補充:
10萬 怎麼算出來的? 薪資 怎麼算出來的? 不必算給我看 去算給法官看 法官說合理就合理 法官說不合理就不合理 我方只看法官的裁決 該我方負責的我方就負責 不該我方負責的 那就關我屁事

我方既然有過失的比例很低 又沒有要跟對方求償 那就什麼動作都不必做 完全不必做

第一由對方去舉證我方有過失 第二 由法院依據對方的舉證裁決肇事責任比例 第三 由法院依據對方對自身損失的舉證 裁決按照比例後 應該賠償的金額

我方只需要完全被動的等待最後法院的裁決即可

2014-02-27 18:25:25 補充:
依我的經驗看 這樣的過程沒有一兩年跑不完 讓對方去跑 我方在家裡看電視就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我判斷對方9成跑不完法律程序

只要跟對方說 只要法院認為我有過失 有責任 該賠償多少 只要是依法處理我方絕對尊重 並絕對會負起應負的責任 說完這句話之後 其他什麼事都不必做
2014-02-27 10:14 pm
1.你要負對方是闖紅燈肇事的責任(不是用嘴講的,要有行車記錄器或路口錄影記錄或人證)
2.若1成立,證明你有路權(非肇事主因,但起步前未注意前方狀況豈能說都沒有責任?)
3.若1及2成立,對方有傷需提出醫療診斷書及醫療費收據及肇事責任鑑定,若如此,變成各有責任比率,你有權主張先過失相抵再談賠償
4.申請交通事故特別補償的責任在你方,對方只需向你方求償(你方是肇事致傷的當事人)。換言之,保險過期是你方的事,沒有理由找財團法人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
5.估不論誰有路權,機動車輛肇事致傷對你方極不利(有刑責在身),這有何說得過去或說不過去?無論到那裡,對方的傷你方不可能都不必賠償
2014-02-27 9:25 pm
上法院

闖紅燈就不對,說了千百條理由,就是不對,沒什麼好狡辯的

這種是做賊喊抓賊心態,要上法院,如果一審結果不滿意,再上訴.

收錄日期: 2021-04-27 20:53: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227000016KK0192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