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故事,由我媽媽由澳門嫁來香港開始……
小時侯,我們一家八口同住一個私人樓的單位,一屋三房,有爺爺、奶奶、兩位叔叔、我的父母、妹妹和我。
可是,在這個家,除了媽媽給我嘗過親情的溫暖,其他的都只不過是嘗盡人情冷暖而巳……當年,當我還是手抱嬰兒的時侯,祖母抱著我餵奶,細叔叔指著祖母說:「她沒媽媽嗎?!」、當年,最大的房子(約一百尺)安排了給兩位叔叔,我的父母、妹妹和我就被安排在一間幾十尺的房間,一張雙人床,朝行晚折(加一塊木板3個人橫著訓),而我,就睡在爺爺自制的祿架床,四個人的衣物啊、雜物啊都放在裏面了。曾有爺爺的朋友勸他給我們最大的房子,他的答案是:「兩個兒子不願意啊!」
自我懂事開始,一家八口,就分開兩枱食晚飯了,因為祖母有一天跟我媽媽說因為我媽媽揀飲擇食,所以不再煮我們的晚飯了。但事實不是啊,只是2個叔叔每餐飯都有彈無讚而巳,不知為何責任又會落在我媽媽身上。這件事,我爸爸最開始不相信,到後期巳為事實,他沒說什麼。
有一次,我讀小學時,默書前的一晚,我在客廳溫習,朗讀課本,叔叔說我吵到他食飯,媽媽叫我進房。叔叔說:「交租啦!搬走啦!」我媽說:「如果這屋是你的我一定交。」祖母說:「xx(我叔叔的名字)爭氣做人喇你!」
有一次,我參加完幼稚園的謝師宴,得到的禮物,因為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而被祖母踏破了。之後,祖母說:「我再給你買一個新的……」可是,那禮物是謝師宴特別送的啊……
又有一次,祖母在冰箱拿東西時以為是我媽媽的送汁滴到祖母的飯菜上,我眼見她破口大罵一輪,之後發現,原來是一罐可樂爆了,事後她跟我說:「不要告知你媽媽」云云……
最記得當年,逄星期三晚上我們是沒得看電視的,因為那是賽馬日。要知道,當年沒有電腦、電話、晚上看看電視是我們這班學生、打工仔的唯一娛樂啊。
媽媽想在我們房間安裝一部電視,可是被爺爺拒絕了,原因也是不明,因為當年媽媽也有交一半電費的。
當年媽媽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回家煮飯,更令人無語的是,叔叔們抱怨食晚飯時間太早,逼得我媽媽只好再買一張飯桌。
其實,這些不開心的回憶巳漸漸隨著我們搬屋後淡忘了,
可是,除了我、我妹、我媽,他們5個人,以至他們的親友,似乎沒打算罷休,到底要我們如何做人才好?
老實說,生活的擔子真是不輕,先不說他們現在把屋賣了都不告知我們,
單是久不久的言語行為上對我們(特別是我媽媽)﹐的傷害巳夠我們受了。
宄竟,這種日子,幾時才會完結?如何才可把問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