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寫和解書問題

2014-02-26 6:28 am
請問開車門不小心誤碰到騎車的人,對方沒跌倒,沒受傷,對方的機車也沒損壞,我的車子也沒損壞,也就是說2方都沒事,但對方口氣極為刁難,似乎想索一個紅包好處,想私下處理,我立刻報警也帶對方去醫院檢查,醫生也說無大礙,但報警後需要寫和解書,但對方刁難不想和解,我只好用汽車保險來辦出險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保險公司也接受此案件,但保險公司卻一直連絡不到對方,在此時我要如何處理,還是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可以, 謝謝!

回答 (1)

2014-02-26 6:37 pm
✔ 最佳答案
您好:
一、既然,對方沒跌倒,沒受傷,對方的機車也沒損壞,我的車子也沒損壞,也就是說2方都沒事,那根本不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二、若未符合民法侵權行為,那何來和解的問題。

三、保險公司只有在被保險人(你)有責任時,才有給付保險金之責任,若根本不符合要件,保險公司根本就不會介入。

四、退一步來看,若這個案子保險公司需要介入,保險公司也只管民事責任,至於你是否被罰金、罰鍰,保險公司是不過問的。

五、結論:保險公司是站在他的立場,建議你要找個人協助處理,全放給保險公司處理風險很大。

六、供參,tony
參考: 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三商tony

收錄日期: 2021-04-11 20:32: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225000010KK0567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