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讀完中五,患上抑鬱症,從此輟學了。很想找到自己的興趣,拿到足夠的學歷,找一份工作發揮自己所長,也可維持生活。
可惜,事與願違,精神科醫生不主張我繼續讀書,我也聽從醫生的意見,沒有再讀書,開始出來社會工作。
由2010年至今,我轉了6,7份工了,最短的只是做了一日,最長的做了年多,在工作中,我唯一的得著是得到一份收入,解決了家中某一些金錢上的煩惱,可是,我無法在工作上找到快樂和滿足感(看我轉工次數便知)。
現在的我,還是要按時食藥,病情算是大致受到控制了。我現時的希望,只是想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我應該作出怎樣的選擇?(我的意思是要選擇大公司、細公司、或者是什麼類型的工作?)
希望有心人可以給我一點意見(也可隨便說一些感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