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是南京條約還是虎門條約

2014-02-24 1:56 am
如題
到底是哪個
還是說都是

課本上寫「中英簽定南京條約,次年又簽定續約(虎門條約),...........................................................,這是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都說兩個條約了還說是第一個 到底是怎樣?

回答 (8)

2014-02-24 3:14 am
✔ 最佳答案
虎門條約是南京條約的序約,也就是延續下來的啦,所以基本上是同一個條約=================================================http://zh.wikipedia.org/zh-tw/%E8%99%8E%E9%96%80%E6%A2%9D%E7%B4%84

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原稱《善後事宜清冊附粘和約》,又稱《虎門條約》,是清朝政府與英國在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簽定的不平等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 1840年至1842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以英國勝利、中英雙方簽定《南京條約》而結朿。但《南京條約》條款僅為綱領,故英國為求明確,在1843年7月由欽差大臣耆英與璞鼎查為雙方代表,在香港與中國換約,簽訂《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同年10月8日,耆英偕同廣東巡撫程矞采與璞鼎查在虎門談判並簽訂《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又稱《虎門條約》,是《南京條約》的補充。先前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作為此條約的附件,也正式成立。
2014-02-28 5:43 am
是南京條約啦~
中國鴉片戰爭失利,於道光22年簽訂中英南京條約,次年才續約(虎門條約)。
其條約內容包括
a五口通商
b割讓香港島
c賠款
d文書平等
e英國有領事裁判權
f 協定關稅
g租界
h片面最惠國待遇

是中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參考: 自己
2014-02-25 4:05 am
《南京條約》
(英語:Treaty of Nanking),又稱《江寧條約》或《中英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因與外國戰敗而需要割讓土地和開放通商的不平等條約。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與英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清政府代表在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軍旗艦皋華麗號上與英國簽署《南京條約》。

1943年,國民政府分別與英、美等國簽訂協議,廢除一些透過不平等條約所獲得的權利,例如治外法權。

《南京條約》的原件之一由英國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原保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位於臺北市的國立故宮博物院。

《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
,原稱《善後事宜清冊附粘和約》,又稱《虎門條約》,是清朝政府與英國在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簽定的不平等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

1840年至1842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以英國勝利、中英雙方簽定《南京條約》而結朿。但《南京條約》條款僅為綱領,故英國為求明確,在1843年7月由欽差大臣耆英與璞鼎查為雙方代表,在香港與中國換約,簽訂《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同年10月8日,耆英偕同廣東巡撫程矞采與璞鼎查在虎門談判並簽訂《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又稱《虎門條約》,是《南京條約》的補充。先前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作為此條約的附件,也正式成立。
參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14-02-24 7:41 pm
南京條約只開放五口通商,並無允許英國駐泊軍艦,允許者為虎門條約(第九條)。領事裁判權的議定則是在虎門條約(第八條)之中。
2014-02-24 7:00 pm
南京條約還有 領事裁判權 英人在華地犯罪要華英和訟 由英國治罪

五港口還可以讓英國停泊軍艦

這叫平等阿?


這在清末民初早就已經被知識分子認定為不平等條約

不需要抹黑成這樣

要打擊國民黨 請就實質的政策辯論 不要一天到晚講一些騙沒知識人的言論

這樣才對人民真正有幫助

2014-02-25 13:36:32 補充:
嗯嗯 腦殘我不會這樣稱呼你


你舉菲律賓的例子 恰恰證明你的認知有問題

如果在台灣犯罪的外國人 台灣不能審判 那我們要求引渡林克穎是要求心酸的?

美國連別國的外交官犯罪 都自行逮捕審理了


各國自身的司法權 原本就不容外國侵犯

別再因為不喜歡國民黨 就不會思考而顛倒是非了

不僅沒辦法就事論事 還人身攻擊 這樣只是突顯自身的無知

2014-02-27 13:36:38 補充:
唉 談論事情不是依照自己短視的看法 這樣就不叫就事論事了

不管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如何 都仍是司法

即使你講的食人族 如果站在所謂的"平等"立場 你就是該尊重該國的司法


不然現在的中東及印度 存在著比古代中國更不合時期的法律

他們也叫沒有司法嗎?


你的史觀與政治觀 實在有夠淺薄
2014-02-24 3:15 am
「不平等條約」的概念是到了1920年代由才中國國民黨形塑出來的,

基本上《南京條約》並非不平等條約,真要講起來只有「進出口關稅,雙方秉公議定」勉強符合,因其關稅必須雙方議定,但其時中國對進口諸多限制,根本不符平等貿易原則。

2014-02-24 23:18:46 補充:
簡直廢話,

大清衙門具中華特色的辦案方式又算哪門子審判,

台灣漁民要被菲律賓給逮了,你還乖乖「相信該國司法不成」,

支那系統盛產的是腦殘不成,嘿嘿,該不會傳染唄!

2014-02-26 16:22:45 補充:
司法?
中國啥時有司法來著?
司法判站籠,你就讓自個公民給站死?食人族拿來下鍋也叫司法審判囉

交涉規還十三人,已砍了腦袋的就用華人充數
這種莊孝維的中國模式還自以為能忽悠世人不成?

看來這些咚咚過了一百多年文明差距還是沒改變過,
2014-02-24 3:12 am

《南京條約》簽署後,又分別衍生了《虎門條約》、《望廈條約》與及《黃埔條約》,可以被視為《南京條約》的延續,不過應該是第一批而非第一個 。
http://www.chiculture.net/0118/html/b08/0118b08.html
1842年8月初,英軍兵臨南京城下。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鑒,被迫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港譯:砵典乍)簽署《南京條約》,第一次「鴉片戰爭」宣告結束。1843年10月8日,中國又與英國簽署了《虎門條約》。1844年7月3日,中國與美國簽署了《望廈條約》。同年10月24日,中法締結《黃埔條約》。這些都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批「不平等條約」。稱為「不平等」的原因,第一,這些條約是清政府在被迫之下與英、美、法各國簽訂的;第二,中國在這些條約中,喪失了很多本應擁有的權益,包括割讓領土,轉讓對外國人的司法審判權等。

2014-02-26 17:34:50 補充:
英國方面是否視為同一條約就不知道耶,不過於清廷而言,就是兩條條約,所以名稱不同耶。


不能以現代的標準去解釋的耶。
2014-02-24 2:00 am
《虎門條約》是《南京條約》的附約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02: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223000015KK0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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