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買賣悔約

2014-02-22 3:49 am
本人早前將一所私人樓宇出售,亦同買家簽下臨買賣合約及向我支付了訂金。到了應該要簽正式買賣合約的日期,我沒上律師樓簽,而在三天後出份咐律師與對方表明悔約,將不會出售其物業予對方。對方未有簽回取消協議書,反而向我發了律師信,向我作出法律追討行動,強制執行要求我賣樓給他,還向田土廳"釘"左我個單位,請問各位我現在可以怎樣做呢?請提供寶貴的意見,謝謝。

回答 (6)

2014-02-23 3:14 pm
✔ 最佳答案
既然你都搵咗律師出律師信通知對方你方的毀約, 律師也應該有告訴你毀約的後果和責任的, 所以, 可以做的, 也就是履行合約的毀約條款。

除非你簽的是必買必賣責任的合約, 否則, 只要你方履行了合約的毀約條款後, 也就可以除釘了。

諮詢你的律師吧, 律師可以給你最專業的意見的。
2014-02-24 6:07 pm
眾位網友的意見都非常正確!

發問者是成年人,做事理應深思熟慮而非輕率行事,故自當對親手簽署的合約承擔責任!
2014-02-24 1:11 am

上述回應都很正確, 你不想賣, 一定有你嘅原因.同買家商量吓, 相信用錢是可以解決嘅.!若我是你就完成交易.普遍睇樓市都係趺,遲些你可能用現在樓價買返更大更佳的房子都未定.!
2014-02-22 8:12 pm
照睇您肯定是毀約,您可賠回雙倍定金,(即1+1),及地產代理佣金,看着買家可願接受,如不接受便一定要執行合約....賣! (除非您有特別理由,而法律上是容許的,), 您的律師或地產代理會給您意見.
2014-02-22 7:59 pm
照牌面睇,對方出得律師信,佢應該係有把握命令你執行合約,實際上就要睇番份臨約點寫,例如寫明"必買必賣",對方就佔上風.

搵律師睇睇份約.
2014-02-22 4:33 am
你可以照合約做,合約是你簽的,錢是你收的,呢樣先係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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