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發牌一問

2014-02-22 3:36 am
想問吓呢,假如我有十件貨品係手
想要買出去。
但我係經過網上俾人訂購,然後用郵寄或上門送貨。
咁請問以上呢個方法做生意,需唔需要政府發牌?
想創業要留意啲咩法律條例?

回答 (2)

2014-02-22 4:30 pm
✔ 最佳答案
你得十件八件貨,就唔算做生意,等同你將家中鋼琴,梳化,電視機等等賣俾收買佬一樣,你唔做保養,又唔負責任,你點算做生意。
2014-02-22 8:29 pm
理論上要出商業登記,任何係香港透過經營而獲利既行為都需要.

而點先為之算係經營,就要實際個案研究,假設你果10件野,係自己用過既二手產品,經網上賣出去就唔算,但如果係買番黎賣,而且具有連續性既定義,就算係經營行為.

2014-02-22 12:32:56 補充:
連續性唔係計貨量,例如你成年都鋪一件貨上網賣,就算冇賣出都好,已經要領商業登記.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00: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221000051KK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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