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問題想問下

2014-02-20 9:14 pm
父年事已高, 曾說過身故的物業分配, 但無立遺囑! 現時精神狀況又不好, 無法定立遺囑, 請問如欲按照我父意願分配他唯一的物業, 應該怎樣?

回答 (2)

2014-02-23 2:59 am
✔ 最佳答案
如果死者沒有簽立遺囑,根據(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已作出有關的規定。簡單來說,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如下:(a) 配偶,
(b) 死者的一名子女,
(c)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d) 死者的一名兄弟姊妹。

一般來說,應該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申請授予書(你媽媽),不過,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去世或放棄獲得授予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士仍然有權獲得授予書,但必須向遺產承辦處提出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死亡或放棄權利的證據。
2014-02-20 10:22 pm
I assume his condition has been determined in a professional manner.

In this case, there is no way unless all the potential beneficiaries can consent about this.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57: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220000051KK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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