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真的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嗎?

2014-02-19 7:44 pm
怎樣才算是法治?

別人的方針不合我意,我可按己意做我想做的,直到我達到我的目的為止,是法治嗎?

未審先判,不用拿出任何證據,我自己說的和感覺,便是證據,便可判別人有罪,是法治嗎?

「佔領中環」遺法,但偏要大力推行,是以法治為核心價值的表現嗎?

電台主持人評論冬奧事件,就如自己是法官判案,在大氣電波罵足整個時段,是以法治為核心價值嗎?

體現社會秩序,是法治的一個目的嗎?「驅蝗」行動擾亂秩序是明顯的事實,這行動是以法治為核心價值嗎?

一個地方的人民、政客和政府要怎樣才能體現「法治」?

回答 (2)

2014-02-25 1:30 am
✔ 最佳答案
法治作為一種生活方式,萌生于人類的自由本性。在現實中法治以人的自由權利為核心,在終極意義上是對人自由、和諧全面發展的關懷。在當今世界,法治的地位與意義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自由作為其核心價值卻是始終相隨的精神主題。 法治這一具有濃重西方色彩的話語,在當代中國語境中逐漸獲得合法地位。西方法治發展史證明,以個體自由為核心的理性契約文化對法治的確立與發展具有支撐作用,這對中國法治建設與發展有特殊的意義。西方法治的發展是在不斷試錯中前行的,法治主義的危機作為整個西方文化危機的一個縮影,淋灕盡致地展現了現代性中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分裂的惡果,背離了自由價值的法治必然要被淪為工具,成為壓制人、殘害人的“合法”手段。 法官聯同政客利用法律灰色地帶以不道德的"法治" 胡亂判决及保護"自己人" 在香港頻頻發生, 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是人類社會普遍追求的共同目標,又豈會只是香港社會所獨有的「核心價值」?而且,就算是這些「核心價值」,回歸以來也從未被否定或損害過。不過,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只是一些抽象的概念,還必須要放到社會實際中去監別和定義,才能分出真偽。比如,就居港權問題,全國人大「釋法」,介定了只有九七回歸前已屬港人身份的人士的內地子女才享有居港權。人大釋法是基本法第一五九條的明文規定,所釋者也符合社會安定和大多數人的利益,但「民主派」和一些法律界人士就是要攻擊人大「釋法」是違反法治,是「不合法」,是對「一國兩制」的傷害。如此人權、法治云云,又從何談起?「釋法」是體現法治,反被誣為「破壞法治」,法治的真理標準是否只能由他們柯斷?至於說眼前「新鮮熱辣」的全國人大「釋法」,○七○八年不實行普選,也是全國人大根據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責依法作出的決定,目的是為了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但是,此舉又被一些人指為北京「干預」、「打壓」,「剝奪港人的民主權利」……。如此種種,他們就得出一個危險的結論:香港的「核心價值」已經快「玩兒完」了。這些人,如果硬是要杞人憂天、庸人自擾,硬是要擔心什麼香港的「核心價值」快要消失了,那旁人也實在沒有辦法,只好尊重他們擔憂的「權利」與「自由」。但是,如果他們還要以此去影響別人、蠱惑人心,那就有點說不過去了。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不錯都是香港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而且都已經得到基本法和法律的保護;不過,這些普遍的價值還必須放到一定的歷史條件或特定的環境中去,才能真正顯示出其不可取代的價值,這就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依法體現的自由民主和人權法治。如果離開了歷史、離開了現實、離開了最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也就談不上是什麼「核心價值」了。「一國兩制」、穩定繁榮,就是當前全體港人社會共同的核心價值和福祉。

2014-02-24 17:55:11 補充:
香港已被「民主派」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經常被不道德的 "法治"手段阻礙 , 淪為法官治港了. 政府一有新施政, 必需經過昂貴及長時間的司法覆核後才可順利通過. 港人必需剷除這些 不道德的 "法治" 集團, 連根拔除 !!
2014-02-19 11:12 pm
其實你講呢一大堆野,就係在於一個分歧.

大陸行"成文法",香港就"普通法",一個就講法律冇容許既野就唔可以做,而另一個則係法律冇話唔比做既野就可以做.

咁你屬意跟邊種法律,就係自由意志,但只能夠喜歡,卻不能選擇.


2014-02-19 15:20:03 補充:
其實好似2班人一齊打波,咁一邊就用足球既規則,另一邊就用籃球既規則,咁點可能會打到一場波?

咁而家就睇下有冇一種波,既岩足球又岩籃球,雙方都就一就咁先有得開波.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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