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千元
B.3%;萬元
C.10%;萬元
D.10%;千元
想請問依照現行的法規答案是不是應該改成A呢??
2.我國國民以自己之創作或發明,依法取得專利權,經核准提供或出售予我國境內公司使用,其收入免予計入綜合所得課稅之百分比為:
A.50%
B.40%
C.30%
D.20%
此題答案的法條依據規定在哪一條啊?
3.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項目中,下列何者規定有扣除金額上限?
(1)醫藥費 (2)租金支出 (3)捐贈予國立大學現金一筆 (4)非健保之保險費
A.(1) (3)
B.(2) (3)
C.(2) (4)
D.(2) (3) (4)
答案中的(2)和(4)沒什麼問題,但有問題的是(3)應該也有扣除金額上限吧
根據”捐贈”項目中:對符合免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扣除限額為綜所稅總額20%?
4.高女士,單身未婚,且非身心障礙者,72歲,未扶養其他親屬,99年度有薪資所得40萬元、銀行存款利息所得5萬元及公益彩券中獎獎金收入100萬元,採標準扣除額申報綜合所得稅,請問該申報戶99年度之綜合所得淨額為若干?
A.9萬7千元
B.14萬7千元
C.109萬7千元
D.114萬7千元
我的算法為(400,000+50,000)-127,500-79,000-108,000-50,000=85,500
但選不出答案,想知道我哪裡算錯了?
5.某甲向某知名電腦連鎖店購買3萬元電腦一組,該店並未給與發票經查獲而被處罰鍰:
A.1,000
B.1,500
C.3,000
D.5,000
依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該題應繳納之稅款為30,000*5%,是因為題目沒說明要處幾倍罰鍰,所以假設處1倍,答案才選(B)嗎??
以上是有關於稅務法規的問題,選項下方是我針對此一題目的疑惑
想請稅務高手幫我解答,拜託了 謝謝!!
更新1:
抱歉發問的時候忘了打上答案 在此補上:BACAB 謝謝!!
更新2:
給回答的大大: (3) 為什麼加上"國立"兩字就沒有限額呢? 我還是不是很懂,可以在解說的詳細一點嗎?? 是因為法條中的但書嗎?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5) 大大說:題目並未提到「漏開」而是未給予發票,所以依稅捐稽徵法計算,但若同時有漏開,即就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二者取「重」處罰 就是所謂一事不二罰的觀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