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好!
保險公司的要保書一般只會問兩~五年內有無身體狀況異常.
保險重要的一點:被保人狀況需誠實告知過往病史為原則.
如果不誠實告知,投保超過2年依據保險法64條保險公司是不得解除契約,但保險公司可以依據保險法第127條不理賠!不理賠的部分就是不誠實告知的疾病及其相關衍生併發症!所以如果保險公司不理賠~那保戶朋友所繳的保費不就形同白費?
其實這樣的投保方式會造成日後理賠甚至是契約會有很大的糾紛及影響被保人的保障!
通常保險公司不理賠(理由)原因-既往症(就算沒因果關係,它也有可能以帶病投保而拒絕理賠)
因為保險公司認為保戶是帶病投保且沒誠實告知過往病史,
這是保險理賠糾紛最常發生的事情。
依你目前的狀況看來,已經繳這麼久的保費,申請理賠是你的權利。
至於理賠會不會過,就要看保險公司理賠部門的理賠經驗判斷?
答案就是賠與不賠。
若是真的被懷疑不實投保而不賠,
你也剛好可以跟保險公司確認這份保單還能擁有什麼其他醫療理賠保障?
祝 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