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找不出較好的選擇,我有可能會碰到這樣的難題,
所以我上來求問知識高手或宗教人士,題目是"傳道是否應優先於孝親呢?"
據我朋友的敘述,他本身聽力從小就重聽,再加上是高齡產子及獨生子的關係,
他爸媽的愛全都給他的半輩子,現在體力衰老的程度到非常需要他常常照顧,
約五年前他參與耶和華見證人的活動,從聖經研究到聚會等等的活動,
平均每個禮拜要花到6小時左右的時間,但加上大會,一年要佔去6天的時間,
若耶和華見證人有辦家庭崇拜,迎親送舊,晚午餐會的活動,以每個月來計算,
就要佔去平均10小時左右,從上述的活動來看,有利培養個人和教會的關係
可是對他來說,漸漸他和父母相處照顧的時間變少了,尤其是他母親時常抱怨
去年他有心向耶和華見證人申請未受浸傳道,大概要30小時左右的時間
由於長老知道他家裏的問題,問他說,若在傳道時他父母生病或受傷,他怎麼辦?
他說他不知道,他可能會提前結束傳道工作,趕回家去看看父母的狀況
不過長老給他看2節經文:太10:37及路14:26,似乎是以傳道工作為優先
他還是不太明白,他再認真思考這問題,長老也有給他說明,他已明白了解
可是,他對愛父母不能超過愛上帝這個要求,有點難受無法順服接受
儘管他很努力理解並勉強自己接受,甚至請長老為他禱告2次,
最後無法通過未受浸傳道的申請,因為他無法超越人之常情,
他對我說,他從小到大聽力不是很好,但父母給他很多的愛,幫助他長大成人
他的工作和學業,父母已幫忙不少,在他生病時是他父母陪同照顧的
一想到去傳道時,必須狠心拋棄父母,不管父母,這點他實在做不到...
為此導致他對上帝的信仰已全面崩潰了,也產生自己不配做基督徒的想法
所以有一段時間沒有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活動,他都是在家專心照顧他的父母
在他的介紹下,我有參與過耶和華見證人的活動,並不是每一次都會去的,
我對基督教會的認識當中,它的確是很特殊,從教義到行為讓我大開眼界,
但多少都會聽聞外界的批評和指控,平心而論,他們的宗教信仰不太異端,
只是這個問題,他們是根據聖經的解釋,任何事情,上帝應優先於父母,
但我也知道聖經有提到上帝要我們要孝敬父母,有感於現代孝道的觀念淡薄
獨居老人和長期照顧問題逐漸成為社會一大課題,不管是那個宗教支派
信徒須遵照教義,有責任要孝敬父母和照顧老人,無可旁貸
回到正題,究竟傳道和親情,那底那邊重要呢?請諸位大大不吝提供看法,謝謝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我先假設有九種人,請大大把"傳道"和"親情"熟輕熟重配對,加深思考廣度 對象以耶和華見證人為主(按規定在傳道時間內不能接收父母的來電, 就算是意外受傷或病危臨終,或足以影響到傳道工作,不可提前結束傳道既定的時間) 第一種人,自己已受浸,但父母還沒受浸->傳道?親情? 第二種人,自己已受浸,且父母已受浸->傳道?親情?
第三種人,自已已受浸,父母已過世不在的->傳道?親情? 第四種人,自已是在孤兒院長大的,已受浸,沒有生父母->傳道?親情? 第五種人,自已是孤兒,已受浸,沒有生父母,有養父母的->傳道?親情? 第六種人,自已己受浸,但與未受浸父母的關係普通->傳道?親情? 第七種人,自已已受浸,因故被未受浸父母逐出家門->傳道?親情? 第八種人,自已已受浸,已受浸的父母年老體衰,需要特別照顧->傳道?親情? 第九種人,自已已受浸,未受浸的父母年老體衰,需要特別照顧->傳道?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