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對我不聞不問 長大後我要養他嗎?

2014-02-06 10:00 pm
我爸和我媽離婚了,扶養權在我爸手上,不過我和媽媽住在一起,爸爸1個月給我2000元當餐費,還有負擔我的學費,其他都要我媽出,這樣算犯法嗎?
2000元吃飯根本就不夠,媽媽一個人負擔我的生活開銷。
還有我17歲的姐姐 也都是自己賺錢付自己的學費,扶養權都在我爸那
他沒給我姊半毛錢,以後長大我們要養他嗎? 還是可以遺棄?

牠跑去跟外遇的女人住。

回答 (6)

2014-02-06 10:16 pm
✔ 最佳答案
請媽媽到地方法庭簡易庭訴請監護權
因為妳和姐姐都是證人也是當事人
所以法官會判你們給媽媽
你可以請法官要求父親給予生活費
法官會判給妳們的
若法官判給一個月2萬元而爸爸都沒給
妳可以再到簡易庭提出支付請求
若一直不給將來你只要拿相關的判決到法院訴請不履行扶養牠!!!

加油
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

2014-02-06 14:19:34 補充:
別當愚孝的人
好好孝順自己的媽媽才是
任何人都有為自己生存的權利

別愚孝 要更孝順媽媽 養的比生的大 切記
2014-02-10 3:53 am
您好!
(1)您上網會發問這種事情,這已經是對您父親之前所犯的過錯,正在接受處法(孩子不滿自己的父親上網尋求解決、發洩)。
(2)再不對的父親,甚至是個惡父親,但終究還是您的父親,孩子是無法選擇自己父母的權利,說起來也是一種無奈,是一種宿命,能原諒就原諒吧。
(3)您也可以試著在夜深人靜時,去思考如果沒有父親的日子,心裡是不是渴望有個父親。
(4)建議您凡事好的方面去想,或許就可以紓解壓力與不滿,將這些不愉快的事,昇華為前進的能量與動力,這樣才能化解多年來的不滿情緒。
政星
2014-02-08 5:40 pm
那外遇的女人通常在你爸無法自理生活時就會棄之不顧,牠現在不管你死活,到時你要怎樣處理法律也都支持你(問心無愧),剩下的只是你的良知。
2014-02-07 12:03 am
跟我們家也很像!!我爸媽在我國二離婚了!!
我爸之後也離開去台北!!後來也連一毛錢也沒拿!!
我媽當時負擔也要養三個兄妹!!
不過後來!!我媽負擔不起!把我送到台北給我爸帶!!
我現在長大了!!回來我媽這邊!!
其實我也在想!!要不要養我爸!!我爸也有女人!!

後來我對我爸其實很放心!!反而較擔心我媽!!
因為我爸有勞保等!!而且他從不間斷工作!!
也過得人莫人樣!!也會自已注重身體!!
也是開開心心的過每天!!

其實看你自已的能力!!有多的錢再給他們!!
況且現在很多人自已養不活了!!必竟自已的爸爸!!盡點孝心!!
2014-02-06 11:58 pm

琬予水水的父母已離婚了,只是扶養權在父親身上,但是琬予水水和媽媽住在一起,爸爸一個月給琬予水水兩千元當餐費,還有負擔自個兒的學費,其他都要母親出,這樣當然算犯法。因為既然孩子的扶養權都已由自身所負責了,如此一來自個兒孩子在成年之前的所有食衣住行甚至育樂都有需要全權負責才正確呀!只是因為琬予水水的父親並沒有完全對妳們姊妹倆是完全棄之不顧,因此妳父親並沒有真正的危法。所以就算是找律師告他也告不成!


至於妳們姊妹倆在將來長大成人之後還有沒有需要照顧他老人家,這只能自由心證。因為不可能妳們姊妹倆會讓心甘情願的讓他老人家流落街頭乞食吧!但送他到老人看護那兒可行。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網路版】 【自由心證】
dict.concised.moe.edu.tw/cgi-bin/jdict/GetContent.cgi?DocNum=36921&GraphicWord=&QueryString=%A6%DB%A5%D1%A4%DF%C3%D2
2014-02-06 10:13 pm
妳說的我能體會因為我的家庭也是如此
我們不能選擇自已的父母
命運是掌握自已的手中
妳是子女,當然也要做好子女的責任
""子欲養而親不待""孝親要及時
雖然他做了不好的榜樣但他仍然是妳的父親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51: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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