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兒子一直與阿公、阿嬤同住照顧一切生活起居
阿公雖將土地持分為3份,但另外要三位兒子簽署一份契約
"父母過世後,房屋要維持父母生前的樣子、大兒子一樣擁有4、5樓的居住權"
二兒子和小兒子在看到契約後堅持不簽
甚至忤逆阿公、推倒祖先牌位
阿公一氣之下想取消已完成的土地持分
請問可行嗎?
問題是已過戶的二兒子、小兒子不可能會拿身分證和印章之類的出來修改
但我認為阿公還在世,是否有利進行一切的修改?
若過戶已無法挽回,法律上有什麼可幫助阿公教訓兩個不肖子,不讓他們擁有權力在阿公死後聯合土地的持分,趕走大兒子?
請法律專家幫幫忙,謝謝!
更新1:
請問子女不肖行為需要舉證嗎? 但不可能當下馬上錄音錄影 加上先前已有不肖行為但都無存證了 該怎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