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魔王耶和華
•方舟子•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詩136:1
這篇詩篇的作者可夠幽默的,他一句一個上帝的“慈愛永遠長存”,卻列數
耶和華的殺人業績:“擊殺埃及人之長子”、“把法老和他的軍兵推翻在紅海裡”、“擊殺大君王”、“殺戮有名的君王”、“殺戮亞摩利亞王西宏”、“殺巴珊王噩”等等。其實這一切,不過是殺人如麻的耶和華的戰績中的極少的一部分罷了。我讀《聖經》,每每讀得毛骨悚然,這位被基督徒視為愛的化身的耶和華,
是多麼的可怕、可怖、可憎,人若有一丁點的過錯,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那位撒但跟他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老實說,我懷疑《聖經》中的這位耶和華,才是真正的撒但,幾千年來的耶和華信徒都拜錯了神了。而每當我看到純潔善良的小姑娘對血淋淋的《聖經》看得津津有味,我總是覺得不可思議。人,確實是一種難以理解的動物。
讓我們先來看看耶和華親口頒佈的律法,據耶酥的教誨,即使天地毀滅,這
些律法也不可廢。不知今天的十六億基督徒,還有多少人在奉行這些慘無人道的律法?
一、慘無人道的上帝律法: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創17:14)〔由此看來,今天的
中國男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是該殺的。)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中世紀時大肆屠戮所謂
的女巫,根據大概就在此了。今天的巫婆、女氣功師之流,自然也都該死。)
偏向交鬼和行巫術者,死。(利20:6)〔看來神漢、男氣功師們也逃不
過。〕
星期日是安息日,敢在這一天工作者,死。(出31:14,35:2)〔
看來在星期天仍然勤勤懇懇去上班的無數海外中國學人也都該殺。〕
咒駡父母者,死。(利20:9,太15:6)〔你要是跟父母頂嘴,一不
小心說漏了嘴,得,大難臨頭了。〕
自然,上帝同樣在乎人們罵不罵他:褻瀆耶和華的名字的,用石頭打死。(
利24:16)〔上帝啊,我已經說了“殺人魔王耶和華”了,只好閉眼等著石
頭砸下來了。〕
以色列人,或以色列人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處死。(
利20:2)〔上帝怎麼那麼在乎以色列人的婚姻?〕
曾經有教徒為中世紀的屠戮異教徒辯解說:他們不是按聖經行事的,因為聖
經宣揚的是愛,不會宣揚對異教徒的恨。這樣的教徒,大概是從來不讀聖經的,
中世紀的基督徒,比今天的基督徒對上帝的律法要忠誠得多: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出22:20〕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申
13:1)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兒子、妻子或有過命交情的朋友引誘你信別的神,你要
大義滅親,先下手把他們統統殺死。(申13:6)〔幸好,我只是引誘別人不
要信神,沒有引誘他們信別的神。〕
自然,上帝對人類性行為更是樂於管束,以死威脅:
凡與獸淫合的,不管是男是女,總要把他治死。(出22:19,利20:
15,20:16)
男人與男人發生性行為的,處死。(利20:13)〔男同姓戀者,全部該
殺!)
新娘子被發現不是處女,沒有貞潔的證據,用石頭打死。(申22:21)
〔各位現代女性,千萬別結婚!〕
與鄰居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一起治死。(利20:10)〔不僅僅是朋友
妻不可欺,而是鄰居妻,不可欺,而且連女方也處死。〕
還有管得更寬的:與有夫之婦私通的,姦夫淫婦一併治死。(申22:22
)
與繼母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利20:11)
與兒媳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利20:12)
人若娶妻,又娶了岳母的,三人一起用火燒死。(利20:14)
人若取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還是異父同母,一起殺死。(利20:17)
妻子來月經的時候同房的,夫妻一起殺死。(利20:18)〔這也管得太多了吧,至於嗎?〕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用火燒死。(利21:9)
若有處女已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要把這二人一起帶到城門,用石頭打死。(申22:24)〔做女人真慘,左右是個死。〕
若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將男的治死。女的姑且念她孤立無助,就饒了她。(申22:25)
這可都是上帝親口頒佈的律法,如果你膽敢不遵守會怎麼樣呢?上帝就詛咒你要吃自己兒女的肉!(利26:29,申28:53)〔要是上帝的詛咒靈驗,做今天的基督徒們的兒女可就慘了。)
二、殺人如草、罄竹難書
聖經中的上帝,喜怒無常,動不動就成批成批地殺人過癮。以下所舉,只是
耶和華殺人業績中的一部分。
上帝因為後悔造了人,便發大洪水把除挪亞一家之外的人全部淹死,連其他
生物也跟著遭殃。(創6:5)
http://www.xys.org/fang/doc/religion/god.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