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臨時約法並不特別對北洋政府有所不利或妨礙,雖然其規定中稍微削弱了大總統的權限,使政體更靠近內閣制,但總體來看,大總統仍具有最高的權力。不過因為臨時約法本來就不是正式的憲法,因此制定約法(憲法)是當時人的共識,只不過約法(憲法)要怎麼定,卻因為各方派系之間的不斷角力,而始終難產(事實上自袁世凱接任臨時大總統以來,便一直有制憲機構在草擬憲法,不過對於新憲條文各方都有意見,因此始終未能完成)。雖然歷屆中華民國政府先後擬定了不少約法草案,或是掌握中央政府的軍事強人強行通過了某些約法,卻總是引起爭議,而這些爭議又因國家動盪或內戰,造成各方力量的爭端,隨著不同派系的垮台,其所主張的憲法(或憲法草案)便被推翻,臨時約法也就屢屢被重新使用。就算是號稱護法(臨時約法)名號的廣州軍政府,事實上也不曾真正擁護臨時約法,不過是打著護法名號,與北洋政府打對台,並不曾照著臨時約法辦事,因此從這些史實來看,不論對於北洋政府,還是南方的護法政府,臨時約法的存在既都是一種障礙,也是一種鬥爭(爭奪政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