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間,睇醫生一問

2014-01-22 5:39 am
如果係破產期間
我有d病痛
想去睇專科或要到私家做手術
但公立醫院要排好耐
而我收入又多過合理,可申報支出

我而家3月要報週年表
我銀行剩2,3萬本來可以準備做手術
例如:但我想按排4,5月做手術
果2,3萬可唔可以要求4,5月時用

我只係想睇好d既醫生
咁樣合唔合法架

回答 (3)

2014-01-22 8:56 pm
✔ 最佳答案
day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期間, 睇醫生一問?

答:在回應閣下 的問題前,想請問你希望做的是何種手術,是有逼切性要做而不能在公立醫院長期排期的嗎?

如果答案是屬緊急,則你倒不如立即自費進行手術,先把身體調養好,日後再面對被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追討的問題吧!

如果答案是非緊急的,祇是你個人希望獲得較佳的醫療服務,則非常抱歉地告訴你,你將無法令署方或受託人接納讓你預留款項作往私家醫院治療之用!因這有違破產者在破產期間應盡量節省,以將剩餘款項上繳還債的原則!

理論上如你生命有危險,有逼切需要做手術,等不及公院排期則當然應該不顧一切,先行自費往私院作出治療!那你在日後將實況及費用向署方或受託人申報時,對方體諒你接納這些開支便最好!但對方有權拒納會要求你將相關支出款項交回,那你便祇好承擔還款之責,如未能即時還清是可以分期償還的,反正你未還清對方不會讓你解除破產令!

但假若你的手術並無急切性,是可以在公院長期輪候的,那署方或受託人更絕不會接納你前往私院手術的支出,因那些款項理應作上繳還債之用!

你提到「收入又多過合理」,請問是甚麼意思?理論上你的收入中超過署方釐訂生活費的數目,都要上繳償債的!

還有你提到「銀行剩 2,3 萬」,在下建議你立即將所有款項提清(雖然或已太遲)!基本上破產者的生活費應祇夠應付基本生活所需,不應有餘額!那你既能存下幾萬元,則表示你無需這個數目的生活費,那受託人有機會降低你生活費的數目,並要求你將用剩的幾萬元上繳還債!

正常的做法是,破產者應將每月的薪金都提清,銀行賬戶中不應有大額餘額!縱使你省吃儉用積下餘款,也不應存於銀行而祇能存現金或存於別人名下(如手持現金便可以由親友名義,代付私院手術費而無需向受託人申報)!

你要明白,縱使你如在下所言即時將那幾萬元提取但時間上亦已太遲,因當你破產期滿受託人審視你所有的銀行紀錄時,必會對你曾有幾萬元存款及提取一事向你查詢要求交代!

2014-01-24 11:44:09 補充:
如閣下 問過了得知可以當然好!但在下想問清楚,閣下 是向誰查問呢?是向閣下 的破產受託人嗎?

假若答案屬是,那在下更希望知道,那個祇要無向別人借貸便能自行支付的說法,大前提是甚麼呢?因答案並不清晰!

即是可以用超過生活費上限的應上繳餘款去支付?還是在扣除生活費將應繳之數上繳後,再於生活費中節衣縮食省下錢去支付呢?因這兩者不盡相同!

因如屬後者那當然無問題,即祇是將你應得的所有生活費全用於支付私院手術費,祇要你能夠應付生活,則受託人不會理會你如何應付日常生活或花錢!

2014-01-24 11:44:40 補充:
但假若屬前者,受託人聲稱你可以將超過生活費上限所餘而應上繳的錢中,再扣除往私院手術的費用!則在下建議你問清楚,以免事後要解釋和將款項歸還!

加上你的收入增加,而生活費數目通常都會保持原數(可以提出要求調高,但機會不大或數目祇會輕微更動,更有例子是反被降低,因受託人聲稱新工作的交通費較原有的低)!你亦明白所有數目都受到受託人監察,那你超額部分將要全數上繳,理論上受託人絕無讓你在應上繳款項中支付不必要的項目!

2014-01-24 11:44:55 補充:
如讓債權人得知(其實受託人亦需向債權人交代監管總賬目)有機會投訴他失職!而且按外判受託人的收費機制,是按其能從監管個案中追回多少資產而定,即能追回越多理論上收費越高,那受託人怎會有讓你將應繳款項挪用之理!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4-01-22 3:51 pm
你可以搭巴士,但唔可以搭的士,你清楚明白的。
2014-01-22 12:16 pm
You will have to contact the Official Receiver for detail.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37: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121000051KK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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