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破產問題!!急 20分

2014-01-22 4:00 am
本人現在比東牙交左比收數公司收數
因為之前曾經有一次又係東牙
本來做左一次重組,但今次係第二次..東牙話唔會再做重組
有咩傾就同收數公司傾
我係一個散工...有時個半月至2個月先出一次糧

上星期六先交比收數
今日收數佬已經上左黎放信

我而家想準備申請破產

我有一條大眾數大約12萬
一條東亞大約8萬

1.我想問如果我申請緊破產收數公司會仲上黎嗎?? 收數公司係GP 高伯

2.如果我破左產之後都係番而家份工,日薪工,未必日日有工番
我想問破產生活費係幾多?
例如佢批左9000比我1個月 , 但係我搵得8500 一個月

3.破產過關會唔會比入境處要求特別撿查?

4.破產現有公司會知道嗎?

回答 (2)

2014-01-22 8:24 p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我想問如果我申請緊破產收數公司會仲上黎嗎??

答:有機會!在破產令正式在高等法院頒布前,並無法例禁止債權人追數,要待破產令正式發出後才有相關法例作出規管!故即使已正式申請破產到獲頒破產令前的一段空窗期,亦確是無方法阻止債權人追數的!

不過你要知道,當已正式進入破產程序後(即已往破產管理署交申請表,交費,宣誓及取得破產檔案號碼及法庭排期日期等),在未得到破產管理署長同意下絕不能再向任何人還款,違者可被視為屬非法轉移資產之舉,收授雙方都可被刑事檢控!

基於上述法例規限,大部分銀行及財務公司,都明白收到錢都違法故會在知悉債務人已申請破產後,便即時停止追數行動!但亦有部分債權人會選擇繼續追數,這時你便要頂著壓力絕不能還!

簡單地說,在破產令頒布前對方有權追,但你絕不能還!


2.如果我破左產之後都係番而家份工,日薪工,未必日日有工番,我想問破產生活費係幾多?

答:破產後生活費的數目,每個個案都不盡相同,要視乎各人的收支情況去釐訂!問題中的資料太少無法簡單地去作出評估!尤其是你的入息並不固定,則變數將更多!


3.破產過關會唔會比入境處要求特別撿查?

答:不會!破產者出入境並未受到任何規限,可以自由離境,入境處的電腦資料中亦不會有誰人是破產者的顯示!

但按破產法例規定,破產者在破產期間雖能自由出入境,但理應將離境一事向受託人申報(是申報並非要求批准),而且可以事後才申報!


4.破產現有公司會知道嗎?

答:有機會!要視乎情況!

一般情況下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不會直接接觸僱主,除非對破產者申報的資料有懷疑,要跟僱主核實;或要求僱主扣起部分薪金直接轉交受託人指定的賬戶(但這情況不常見)!

除此之外僱主或許亦能從其他途徑得知你破產一事,如你原有發薪銀行賬戶因破產而被凍結,僱主無法存入向銀行了解;或是你要求另開新賬戶供發薪用時僱主會查問及察覺;又或者強積金被限制提取而僱主從強積金受託人方面得知信息也是有可能的!

2014-01-25 20:20:07 補充:
如果我以500蚊日薪計
我2月番了26日 = 26x500 = 13000
如果3月番得15日 = 15x500 = 7500
如果佢批左8000生活費比我,咁係咪3月比足7500我 ?
已2月就會13000- 8000 之後5千拎比政府還??

答:對!你對補充問題中的理解完全正確!
有部分人會誤以為可以將全年收入相加再除以十二,祇要平均數不超額便無需上繳!但其實是不正確的,你的理解才對!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4-01-22 4:15 am
大眾財務 和 大眾銀行 會有不同的處理手法
情況和條款有不同
有問題, 可add 我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23: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121000051KK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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