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接到來自(立達國際資訊公司)的電話....推一支未上市櫃的股票叫京群超媒體,說一股63元...最快11月就會上櫃...五月還有配息給小股東
我當下聽了很心動...一時衝動下買了5張...當時那位服務人員叫我傳真身份證影本給她....我我我....傳了....後來又傳了一張股票買進要約書叫我簽名,我也回傳了...
但後來我在網路上查了一下立達好像是己經廢止的公司了....我好擔心怎辦??
雖然我現在還沒有收到股票也還沒有滙款...但我有簽了那張股票買進要約書了也..
若是我現在不想要買了...我該怎做才好呢???請大家幫幫我吧...我真的快瘋了...
(1)我是不是應該不收股票呢??
(2)沒有付款是不是有犯法呢??民法
(3)若不付款可以嗎??會不會有違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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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這位大師分享....但是我在文中有提到我有傳真身分證的影本給他們...和後來又傳了一張股票買進要約書叫我簽名,我也回傳了...那樣子是不是算是提供證件資料呢??他們的說法是他們先代付...等我收到股票和自己去確認是否為真的股票才去付款(滙款) 那麼我現在是要怎才好呢??... (1)我是不是應該不收股票呢?? 直接叫郵差退回去可以嗎?? (2)沒有付款是不是有犯法呢??民法 (3)若不付款可以嗎??會不會有違約金呢???
更新2:
我周一有打去說我不要了...但那位小姐是說她已經報上去了...最晚我周三或是周四就會收到股票了....所以我很擔心是不是沒有反悔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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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阿義牯...請問你提到的~(立即直接以存證信函聲明撤銷錯誤意思表示(民法第88條所定)就可解套啦) 那因為我沒這方面的經驗....請問一下..去那裡拿存證信函呢??我住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