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男方聲稱會接母親同住,分居的3年男方母親全由女方照顧(男方並沒給付老人食用費..)離婚後近半年吧 才把他母親接走,但是每月還會讓老人回女方家去住上半個月,女方人好沒趕走老人,但這樣不叫做"接母親回去住"吧 只要男方放假、要外遊就會把老人趕到女方家去住,有這樣的道理嗎?我所知男方完全沒有另外支付老人的任何費用、女方聽到要幫忙照顧老人也有很大心理壓力(感覺她精神壓力也很大)
男方有兄弟姐妹,但點解無人照顧個老人家 要個離左婚既可憐女人照顧?
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助她?能告男方嗎?
還有如果老人有門匙就能於女方家中自出自入嗎?
女方太人善我看不過眼只好幫他找找方法,但我對法律不認識只好請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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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ing123456 我朋友每次接到老人要去住既電話之後都會多少訴苦 像今天我先聽她說:姐係佢啊媽又要住係度,住到找到地方租。 我聽完...咪姐係住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