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
如你文中所述,
『可能是有點累了突然看不見前方
不知道自己騎偏超過機車線了
結果就撞上汽車....
也受傷了,但是對方只有壞車子』
我方理應為全部肇事責任。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為你回覆問題,
1.我受傷期間就醫的錢有得賠嗎?
答:我方的醫療相關費用可透過強制險來獲得理賠。
強制險全名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主要是針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在事故中受有傷害的人)來做理賠,
且不管雙方肇事責任,
且強制險是交叉理賠,
賠償是分為體傷、殘廢及死亡。
絕對不會有理賠車體等一類的財損部分喔!
申請強制險之醫療費用
需要準備
a、警察局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b、醫院的收據,強制險可用副本。
c、診斷證明書。
d、當事人之行駕照、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帳戶影本
e、向對方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底下提供強制險給付部分請參照:(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
一、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限已付出,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上限兩萬元)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2.我(或家人)需要負甚麼刑事責任嗎?
答:由於對方僅有車損,
所以只會有民事責任,
並不會有刑事責任,
跟家人更沒有關係嚕(除非是你未滿18歲)。
3.還有我需要支付罰緩或罰金嗎?
答:沒有罰鍰的問題,
至於是否有罰單要繳...
照理說警方應該要開單給你,
但..若警方沒開,
你也就不要去多問(有空查查監理站資訊就知道嚕)。
4.我現在知道我自己的車要自己出錢修,不賠
請問我還需要支付對方的修車費嗎?
答:理所當然是要賠的,
怎麼處理..你可以參考我在這篇的回覆內容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91500193
以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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