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任太太國內人 ; 為人消極重仇恨不信任丈夫, 對夫家家人不滿討厭甚至出口咒詛丈夫夫家人. 作丈夫的我多次反映不滿, 曾提出離婚卻心軟取消, 結果她更變得過份報復. 最終丈夫實行了離婚行動取得離婚證書. 只是離婚以後仍苦苦痴纏.
本人對兩段婚姻都盡了丈夫的責任 ; 有愛惜兩位太太, 已經問心無愧 ! 如今兩位同樣表達要求回我身邊, 我實在不願意將下半生的日子重陷苦海.
只是期望身三位, 仍沒出現, 心理感慨萬千 !
請大家給我一點鼓勵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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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的教會, 我們可以信靠 ; 可是非正宗的教會, 我們得小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