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有心人代為解答。
合約內容:沒有試用期
終止合約條款:僱員如要終止合約,需要給矛一個月通知期和(AND)一個月代通知金。
僱主如要終止合約,需要給矛一個月通知期(ONLY)。
而根據《僱 傭 條 例》,如 果 合 約 是 連 續 性 合 約, 所 需 的 通 知 期 或 (OR)代 通 知 金。
請問,如我主動離職,只(ONLY)給矛一個月代通知期,合法嗎?
十分謝!
更新1:
我當然沒有看錯,看了很多次,他也口述一次。 公司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