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比人告偷竊 - 再審

2014-01-11 2:05 am
之前提及我媽的案至今警方還沒布提供給我方律師, 因再審時間是2月7日. 請問警方最遲要幾耐給資料我們? 我很擔心!!! 律師話唔知會點判, 有可能判去荔枝角, 又有可能去其他地方. 為何我們有鄰鋪單據還沒把握.
心急人上

事緣是本人媽媽63歲, 患了少許腦退化症及在十月五日去第一間藥房買了3包紙尿片時間為16:28:09, 接被再到隔壁另一間藥房. 在門口放下自己原先所買的3包紙尿片. 繼而進入藥房問購其他物品. 因人太多, 職員又不太理會. 她等了一會, 有可能記錯身邊的3包同一牌子的紙尿片是自己原先購買的那3包, 便提起離開. 直至十月二十二日她再行經此藥房就被店員叫住及報警. 當警察來到根本不跟我媽媽說話, 直接看了閉路電視就說打我媽媽帶回警局. 一個老人家又有糖尿病及腦退化症懇求不要帶入羈留室也不能. 她當時非常害怕, 被口渴罵, 她要求看醫生亦被拒絕. 她更一道在羈留室暈了也沒人理. 最後她在折騰六小時後才能以$500元自簽担保回家. 當時已是凌晨時份, 當步出警察局後差點又暈, 幸好有好心人扶她去坐的士平安回家. 現在要在11月20日下午3時回去報到. 請問那天就是否向她提出起訴? 她現終日活在惶恐的日子當中, 我們大家也很痛苦! 我現需要找律師嗎? 及就這情況, 需要大約多少費用?

謝謝! 心急人上

回答 (4)

2014-01-11 2:36 am
✔ 最佳答案
首先我唔係好明,點解你會比得5分咁少.

呢單野理論上係斷正,就算係有去鄰鋪買過野,但係唔等如就冇偷野動機,而事實上,藥房亦因此而遭到損失.

你試下證明到一樣野,就係放低果3包其實係留係藥房,咁係拎錯而唔係偷,OK?

2014-01-11 13:00:06 補充:
咁你咪就係要證明呢樣野,而家個問題就係,你媽媽的確係拎走左人地既野,你只係證明到你係鄰鋪買過相同貨品,但咁並唔完全代表冇偷野動機.

我舉個例,前排有個男人係超市買左一堆野,但其中有包肥牛就冇比錢,咁當然佢亦有自己理由去解釋,但法庭都係唔接納.

其實你係應該搵律師,原因係常理同法律觀點係兩回事,只要搵出一個疑點,利益就會落係被告身上,相反搵出一大堆唔係重點既舉證,完全係冇意思.

2014-01-11 13:04:49 補充:
樓下朋友,你咁做係認罪求情,而我相信佢係唔想認罪,照文字描述睇,我自己係相信佢媽媽係拎錯,而唔係存心盜竊.

2014-01-11 13:08:04 補充:
你提及果個情況,可能係警方用證據不足為由不予起訴,同"冇事"係有分別.

2014-01-13 13:59:18 補充:
re:kiu

長話短說.
我係有提及認為需要請律師,原因係作為刑事案既被告,絕對唔可以用常理去睇件事,咁樣機會成本係好高,譬如律師睇過藥房落既口供,佢睇到本身已經唔夠料入罪,佢自然會提供對被告有利既方案,相反以有病作原因,亦要睇醫生點評估,唔係一個完全有效既方案.

至於5分呢個問題,動機上我係冇呢回事,因為我已經答完又答,實際上做到既野,就係令你覺得唔妥而肯出言指正,最後不論任何前因,重要既係幫到人.

好多既濕碎刑事案入罪,多數都係落錯哂口供,所以律師係有重要性,或者咁講,就算當事人亦未必完全了解成件事,因為佢自己都未必知件事係點,係咪?

2014-01-13 17:47:30 補充:
而家只係得條片,條片既內容係點冇人知,個CCTV規格係咪符合法庭要求做呈堂又唔知,只係初步知道係拎左3包野,果3包野係咪肯定係藥房,又係唔知,而有冇影到入去前放低3包,都係唔知.坦白講,如果阿婆堅持當日果3包野係佢買既,完全唔認罪,你估下警察又可以點落案?

希望你明白,唔係大家係度拗,我只係認為,既然係咁多野唔清唔楚,咁點解唔搵律師先,而走去搵醫生先呢?
2014-01-13 6:44 pm
Re: Tai Man

樓下朋友的建議不等於認罪求情,只是向法庭提供證據證明他媽媽媽真的沒意圖偷竊,而是因病而影響了自己當時的精神狀態,所以有醫生專業證明是可以作抗辯理由。因為刑事案件要由控方證明被告有意圖偷竊,如果他媽媽沒意圖,根本沒干犯偷竊罪。因此不算是斷正。

當然不得不承認向法庭提供相關醫生證明文件也可以用來作認罪求情之用,以懇求法官減低刑罰。

另外必須向tai man 提出分數即使只有5分也是個問題,你覺得少可以不答,但可惜的是你樓下答的見解比你更準確。

2014-01-13 10:48:56 補充:
必須向Tai Man 指出 Summer 所指的沒事 也可以是警方直接撤銷控罪與
證據不足為由不予起訴 兩者皆絕對有分別
參考: 個人工作經驗
2014-01-11 6:58 pm
係現階段你可以做既就係立即找有關你媽媽的病曆証明文件.例如:睇政府醫院既一

定有覆診卡(可以叫政府醫院醫生寫平估),私家既就叫醫生寫信以証明她的病情.兩

者都可試叫醫生求情.拿到醫生信即刻交比警方作為証明她身體有病,咁會對起訴與否相當有利.

你媽媽有冇同類案低?是否起訴這點很重要.

我有親友試過類似你媽媽的案例.我親友當時因為某病剛剛開始食藥,道

至精神不太好所以出了事比人誤會偷竊,而她落口供之後一日立即叫醫生寫信証明.

以及即刻交比警方.最後冇事.

以上提供希望幫到你.

2014-01-16 15:49:43 補充:
補充一些問題:

我見意你叫醫生寫求情信,係想表達在這件事的過程中可以有醫生既專業評估你媽媽是因為病情影響到精神以至出現這誤會.

我親友係因為有醫生信作為証明有病在身以及求情當時食藥後既精神不好道至一場誤會,所以撤銷起訴.
參考: ME
2014-01-11 7:55 am
但係點解唔係話佢拿錯在這間藥房的呢? 她明明是有帶走的. 而且為什麼不是立即發現?

2014-01-10 23:57:19 補充:
而且都是同一堆一模一樣嘅貨品. 偷嘢動機何在?

2014-01-13 23:17:35 補充:
Sorry! 我只想大家可幫幫忙, 而無心令大家為了這件事上爭拗. 好多謝大家為我提供你們那麼多寶貴意見. 真的感謝你們! 我已請了律師, 但到目前為止我方律師還未收到警方的CCTV, 警方推說要翻譯文件. 但2月7日要審判了, 為何現在還不給我們看CCTV呢? 又有什麼文件需翻譯呢? 我已再叫律師加緊追問. 真擔心我媽媽, 她為了這件事已令她情緒病病情急劇惡化了. 而且她身體亦是急轉直下, 十月到現在已進出醫院3次了. 時常暈及發冷, 真擔心她捱不下去. Anyway, 謝謝你們幫忙!!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22: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110000051KK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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