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請問你是否已經年屆65歲呢?在現時的法例下,要是閣下已經年屆65歲,強積金受託人會在12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要求閣下回覆是否選擇把權益保留在計劃內,若閣下選擇不即時提取,又或是沒有作出提取的指示,有關權益便會繼續保留在計劃內,以供日後隨時提取。要是閣下是提早退休(即年滿60歲,並聲明你已永欠終止受僱或自僱),則應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另外,強積金雖然並沒有設定提取的期限,卻只可以一筆過提取,所以,要是閣下退休時並不急於用錢,可考慮將強積金繼續留在計劃內,待他日有需要時才取出(請注意,對於退休後便失去收入的人來說,投資風險高的基金可能會因市況而造成損失,故此應將強積金內的權益轉至風險較低的基金)。還有,要是閣下退休後又想再次工作,便有以下的限制
一)提早退休(即未滿65歲)後又再次工作,便須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二)65歲退休後再次工作,閣下與僱主亦不用作出強積金強制性供款
2014-01-11 18:45:12 補充:
根據現時的法律,你只可以「一筆過」取走,不能分開幾次甚至乎個個月比你
2014-01-12 12:35:36 補充:
65歲只不過是可以領取強積金的年齡
其實香港並沒有一個「肯定」的退休年齡,之不過,人們慣常會以政府公務員的法定退休年齡為標準
現時的公僕由55歲開始便可以退休,最遲延至60歲,就必定要被「強制」退休,但由鑑於強積金正常來說是65歲才可以領取,所以從一開始已經有人對這個歲數有所非議,認為從60歲至65歲這真空期對老人家來說是很難渡過
現在,基於勞動人口老化及許多年過60歲的人依然有工作能力,所以政府正在研究是否把退休年齡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