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因為家裡有一塊地總共有六個人持有......但其他人不同意分割,但是我爸已經向其他兩位購入,等於六個人,我們持有比利是三個人份,有6分之3是我們的土地,已經有達到一半的持有,如果我們不要爭求其他三個人同意,直接執行強制分割的話,這樣可以嗎?如果可以該怎麼處理呢?
法律規定是
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
但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依版主所述
令尊持分1/2~~持分未過半數
共有人有四名其他三人各1/3
僅令尊同意分割~~人數未過半數
依法需再二名共有人同意才行
如果可以分割的話,當初他們也有簽名請代書作證,誰可以分割到哪一個區塊切結書我們都有留著,請問如果未來要分割的話,這個切解書有用嗎?
切結書若有同意分割的意思表示,可成為同意分割及分配的依據
但要考量時效的問題(15年)
以上供參
2014-01-15 05:43:51 補充:
『我爸持有的土地已經有過半數了,我們是所有持有人之中,是站最大的,當初原本這一大塊地有七個人分,我們已經用錢買入了兩個人的地,所以我們手有持有三個人的份』
應有部分是以土地持分比例計算
依版主所述(未述明其他二人持分)
若原為七人共有,而每人持分1/7
令尊購入其他二人的持分,總計也只有3/7的持分比例而已,如何過半?
縱如版主原發問所述:有6分之3是我們的土地
亦僅達半數而已,尚未能言『已過半』
2014-01-15 05:46:45 補充:
『其他的人土地都是一小塊,但是其中一個人也願意分割,只剩下三個人不同意,如果我們手上持有三份土地,在加上另一個人也同意的話,那這樣的話,是不是已經可以達成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分割呢?』
原七人共有,令尊購入其他兩人的地,共有人則變更為五人
令尊與其中一人同意分割,人數僅為2/5~~尚未達半數
縱加其應有部分合計為4/7雖已過半數(未逾2/3)
然人數未過半數,仍無法行使『強行分割』的權利
2014-01-15 05:47:48 補充:
關於強制分割,版主恐有誤解
共有人可向法院聲請的是『裁判分割』
不受應有部分及人數之限制
經法院裁判分割『判決確定』後
共有人未依判決結果進行分割,其他共有人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