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有個保險agent的team leader請左個人做佢組員,個leader負責跑數,跑完d數就入個組員數,佣金當然入落入組員度。佢地之前已經協議左,組員會收取小部分佣金,餘下大部分佣金會由組員私下過返比leader,而到交稅時leader會計返d稅再比返個組員。點知當個組員比返晒d佣金個leader時,個leader竟然潛左水去外國,唔還返d稅比佢,仲斷晒所有聯絡(筆稅有成三萬幾蚊)。之後個組員發現有d保單個leader係代個組員去簽,即係個leader係冒個組員簽名去同人簽單。我想問:
1. 個leader冒人簽名有冇犯法?
2. 佢反口唔比返d稅個組員算唔算詐騙?(兩人之間只有口頭協議)
3. 佢潛左去外國,告唔告到佢?
希望大家可以幫忙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