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法官判案不須考慮和承擔法律後果?

2013-12-31 11:37 pm
是否蒙了雙眼胡亂判決 ? 或以權謀私 ?

回答 (3)

2014-01-04 2:09 am
✔ 最佳答案
恰如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所質疑,判決未滿7年人士可申領綜援,會對其他社會福利構成壓力。她並以2001年莊豐源案為例,終審法院判決父母皆非香港居民所生莊豐源有居港權,初時只有一千九百多兒童來港,現超過二十多萬,衍生不少矛盾。理工大學社會科學係助理教授鍾劍華擔心,「孔案」判例恐使「假夫妻離婚」申請綜援激增。「孔案」裁決牽連其他有7年居港期限的社會福利政策都受影響,如申請公屋亦取消7年居港限期,政府需重新計算所需土地。   以法律監督的原則量之,終審法院今後對類似的判決,應思考社會民情的反應和監督。在民主社會,政府、社會和公眾有權對法律的實施和判決有知情權並進行監督。這就是判案應法、理、情兼顧才能使執法臻於完美的要求。香港法官不應黑守成規, 必需考慮和承擔法律後果., 蒙了雙眼胡亂判決, 用天秤量度, 在現今社會已不適用了。
2014-01-09 11:55 pm
因為根據基本法條文

而家所判的結果是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的司法機構係獨立的,而家所判的結果是不受任何行政及立法院機構所干涉

所以佢地只會憑証據及法律上有否訂明,及案例而作出決定

所以就算連特首都無權過問
參考: 我是大學公共行政學生
2014-01-01 3:27 am
因為......



法字就如水流去
無色無型任演釋~~~

官字有兩個口
烏紗載頂能蔽天 ^^



....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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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31000051KK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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