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誰對誰錯?

2014-01-01 3:27 am
今年12月25日 雙方都開車 在一個十字路口 我走的是閃光紅燈 對方走的是閃光黃燈那時車速大概是4-50吧 沒很快 我已經過了十字路口的一半了(車頭都超過對方走的線道了)結果被對方撞到了右後輪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 我也有錯嗎?
更新1:

不好意思 所以說 我車子都已經要過了那個十字路口了 我還是有錯? (而且 我是撞到轉了90度) 這樣那台車他也沒有減速的感覺吧 ˊˋ 而且兩條路都是幹線道吧? 線道都一樣多還是說 要看紅綠燈?來分辨幹支線道? 兩台都是直行 一台車由南往北 一台車由東往西這樣走

回答 (6)

2014-01-01 7:33 am
✔ 最佳答案
1.在一個十字路口.你走的是閃光紅燈.表示車輛及行人應先停止.視交通情況而定行止.顯然你是左方車輛.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2.對方閃光黃燈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路口安全.並小心通過.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3.你車輛毀損可申請對方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
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
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
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
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2014-01-09 7:42 am
大大好,

(貼一則筆者回過的內容給大大)

駕駛汽車或騎乘機車,
不是說你打了方向燈、或鳴按了喇叭,
看到的人或聽到的駕駛就應該讓開;

道路上駕車或騎車或走路,講的是路權,
舉例來說,直行車的路權;
先想像一下,
直行車的路權,
很明顯的,是在即將到達的正前方的延伸線上的前方道路;
任何變換車道或轉彎車輛,如果"即將"侵犯到直行車輛的行進路線,都應讓直行車先行;

任何不讓直行車先行的車輛,
不管任何理由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車禍),
只要侵犯到直行車前方的行駛路徑者,均為肇事主要因素;
而直行車都為次要因素或無肇事因素;

2014-01-08 23:42:49 補充:
交通事故看的不是誰撞了誰,或者誰沒撞到誰;
也不是說過了中線的轉彎車就擁有路權,
(因為一直以來對於轉彎車過中線的紛爭很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經把這一條刪除很久了)

道路行車看的是,
誰該停沒停;(閃紅)
誰該讓沒讓;(閃黃)
誰該注意沒注意;

該停沒停,必為肇事主因;
該讓沒讓,同為肇事主因;
該注意沒注意,僅為肇事次因;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4條,
、、、、、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其中的"注意車前狀況",
指的就是直行車仍須注意;
但,即便有肇事因素時,亦僅為次因。

好爸爸與帥兒子
2014-01-04 9:31 am
車禍誰對誰錯?今年12月25日 雙方都開車 在一個十字路口 我走的是閃光紅燈 對方走的是閃光黃燈


~閃紅燈要停車再開 閃黃燈要減速慢行
路權是「閃紅燈車道要讓閃黃燈車道先行」所以 你的責任比較重「7成」


那時車速大概是4-50吧 沒很快 我已經過了十字路口的一半了(車頭都超過對方走的線道了)結果被對方撞到了右後輪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 我也有錯嗎?

~你當然有錯 車速40~50 卻還敢說「沒很快」這已經超速了
不好意思 所以說 我車子都已經要過了那個十字路口了 我還是有錯? (而且 我是撞到轉了90度) 這樣那台車他也沒有減速的感覺吧 ˊˋ

~雙方都有錯 依照路權來解釋 你被撞還要跟對方道歉


而且兩條路都是幹道吧? 線道都一樣多還是說 要看紅綠燈?來分辨幹支線道? 兩台都是直行 一台車由南往北 一台車由東往西這樣走


~不可能雙線都一樣大 要看燈號指揮 你的車由南向北 對方由東向西 即使路面寬度一樣 依然是閃黃燈的路權比較大
2014-01-02 6:46 pm
不是您有沒有錯
而是....您是肇事主因,對方有肇事次因
您的狀況是屬於
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
即使您是被撞的
還是肇事主因
您被撞還是撞人
差別是....對方有無肇事因素
2014-01-01 9:50 pm
閃紅燈未讓車主因

閃黃燈未減速未注意次因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68062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95834
2014-01-01 4:25 am
路口碰撞除非是絶對路權否則雙方皆有過失,依你所述你們雙方皆有過失(你的部分似乎較多)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36: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31000015KK0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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