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係私人樓業主, 最近法團開會話要整座大廈維修翻新, 每戶要夾六萬蚊, 已經開始要繳費, 咁我唔俾錢(唔止我,仲有部份業主無俾), 最後會點?
答:基本上樓上網友的答案都算正確,但有些地方還是可以補充一下!
如你未付經業主大會議決通過的有效維修費攤分費用,則法團及管理處通常會先向你發出繳費通知書或提醒繳費的函件,如仍未解決則相信會向你發出律師信!
如情況持續,當然如樓上網友所言,法團可於土地註冊署對未付款項進行押記的登記(即俗稱釘契),以待物業轉讓時能從交易中扣除積欠的費用及附加利息!
如物業仍在按揭當中,更可根據香港法例第 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中的第 25 條,發信要求銀行這「已登記承按人可代付繳款及向業主追討該筆繳款」!故銀行有機會會先代墊支相關維修費,再向你這位按揭還款人收回!
除此之外,如物業是出租的情況下,則法團同樣可以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中的第 23 條,直接發信給租客或佔用人,要求代付維修費用(但數目以不超過租金上限計),而付費的款額將等同繳付租金及不被視為欠租!
維修費數目是六萬,如法團願意祇追討五萬,則可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五萬至一百萬的則於區域法院處理!如業主出庭抗辯的理由是維修計劃議決過程的合法性,或對份額攤分有所爭議,則會轉交土地審裁處處理!
到最後如業主始終未有理會或償還應付之維修費,則債權人(即法團)更有權入稟法庭申請他破產,要求頒令強制將該單位出售以取回欠款!別以為這是「天方夜譚」不會發生,其實這是常有的事!
過往便曾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拖欠八萬元大廈維修費(該業主擁有二千多萬資產並長居加拿大),結果被大廈法團成功申請他破產,故欠維修費被申請破產是曾經發生過的事!
如希望更深入了解相關新聞,請登入下列網頁!
http://www.hkcna.hk/content/2011/0106/822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