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應徵到一份業務性質工作
面試後個人覺得不錯(有興趣)
但是公司有規定 入取要跟公司簽合約
而合約內容大致是保密條款- 就是說在這裡所學習的機密 不能向其他公司或對外透露
違約的話要賠償一百萬新台幣(附本票的合約)
但我對本票的使用完全沒有概念 擔心自己之後遇到麻煩
我是不擔心自己違約 但就是不敢簽這麼大數目的東西
而且離職後本票不會歸還
以上是前提
我想問的是
這樣的合約性本票
我聽說不管有沒有合約 只要憑本票告上法院 我就一定要賠償
還是說即便我離職 只要沒有違約 本票也無法可罰我
(我的想法是告上法院後 法官會要告方提出我簽本票的原因 而就算他拿出合約 我並沒有違約啊!)
本票這東西 到底是 只要任票就要賠償
還是說要看簽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