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的你" 不管中文或英文, 很難想像有什麼正式文章會這樣寫. 至於『人稱代名詞前面用形容詞修飾, 是中式英文, 不適於正式文章.』, 這也不見得. 比如說 "a better me", "a better you" 這兩個都是人稱代名詞前面用形容詞修飾. 但是絕對可以用於正式文章.
2013-12-29 02:14:43 補充:
我是不認同這句話: 『人稱代名詞前面用形容詞修飾, 是中式英文, 不適於正式文章.』至於For lovely you, To beautiful you, For elegant you, 不要說正式文章我不會用, 信我都不會這麼寫. 不過廣告用語就有可能. 我不會這樣用的原因不是因為『人稱代名詞前面用形容詞修飾』這樣的規則, 而是我沒聽過有人這樣說. 但是我有看過 for better you, for better me.
2013-12-29 02:19:47 補充:
我的意思是用你自己理解一個經驗當成規則去告訴別人, 除非你真的是對的, 而且其他所有寫文法書的都沒發現這條規則. 不然很可能你有一些情況沒考慮到. 主要原因是你的語氣太絕對, 聽起來就是一條無法違反的規則. 若你加上一般來說, 或是以我的經驗, 我認為你這樣去分析是可以參考.
2013-12-29 02:28:35 補充:
我一直認為是先有語言才有文法, 而不是先有文法才有語言. 而且語言會隨著時間改變, 很多都是文法不能解釋的例外. 文法是幫助理解很好的工具, 但是太執著就很辛苦. 與其變成一個講出來的英文文法全對, 但是用語不是native speaker常用的; 我覺得, (至少我希望我可以)能夠聽懂native speaker大部分的英文, 以及能夠用英文表達出自己的想法(in writing and in speaking)更為重要.
2013-12-29 02:41:19 補充:
抱歉有點離題. 如果講到正式文章, 我的意見也只能當成參考, 不過我認為正式文章的句子必須是一個結構完整的句子. 只抓住『給.....的你』這幾個字, 翻譯其實是沒有太多選擇的, 就算你的同位語的寫法我看來還是很怪.
2013-12-29 02:41:53 補充:
它怪的原因不是因為同位語有什麼問題, 而是整個句子的結構被拆開成, 『給.....的你』+『語意的其他部分』來單獨翻譯; 或是『語意的其他部分』+『給你』合併放在同一句之後, 就難脫其奇怪的命運.
2013-12-29 02:46:38 補充:
When is the last time you hear people say, "This is for you, the lovely one."?
I never heard that. If you want to tell someone that she is lovely and you have something for her. You would probably say, "You are so lovely. Hey, this is for you!", am I right? This is my point.
2013-12-29 02:52:03 補充:
We say, "You are a good boy and I have something for you!" instead of "I have something for you, a good boy." or "I have something for good you."
2013-12-29 03:10:11 補充:
那我們來看一下Francine提供的第一個連結: 是某個人推薦一個影片給其他人, 裡面最後一句 "A lovely video for lovely you." 這句連主詞動詞都沒有, 根本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 但是我看起來就覺得這樣寫很正常. 甚至一個賣某些用具的廣告傳單可能上頭大大的標題就是: Smart Device for Smart You
2013-12-29 03:12:23 補充:
If you ask me, I would say Francine has a better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2013-12-29 04:43:13 補充:
最後我補充一下, 也是我很想說的, 你們兩人英文都很好, 你們也不太可能會寫出或講出 I have something for good you. 這種句子. 但是這句 I decide to make a change for a better me 沒有什麼問題你們應該也會同意. 這時, 硬要去說出個規則會比較好嗎? 我會說, 對你們兩人的程度來說, 那個規則是多餘的甚至有害的. 但是對英文初學者來說, 記住羅莉的的那句卻是很有用的. 只是話不要說的太死, 因為很多人會很願意花好幾個小時去搜尋來證明你的規則是錯的.
2013-12-30 18:14:02 補充:
意見 001 時, 我並沒有說沒比較好, 我只針對你那句話的絕對性提出質疑. 那個時間點發問者尚未補充發問. 後面的意見我認為Francine的答案比較好是因為, 發問者已經說了那是廣告詞, 那Francine的答案不是比較好嗎? 廣告詞就是要簡潔有力, 總不可能放個同位語, 就沒那個效果了.
2013-12-30 18:16:16 補充:
淪為意氣之爭就沒意思了. 不過就是個問題, 觀點不同而已.
2013-12-30 18:58:47 補充:
Francine, 沒事啦. YK+像這種有爭議的, 沒有標準答案的, 見仁見智的投票, 票數基本上沒有任何意義. 我只看投票的人裡, 某些英文程度好而且公正的人投給誰, 來判斷我的答案是否真的不夠好. 可能我還會私下寫信去問他的意見, 來釐清自己的觀念.
人稱代名詞前面用形容詞修飾, 事中式英文, 不適於正式文章.
建議用同位語的結構來表達:
"給可愛的你"
"給美麗的你"
"給有氣質的你"
For you, the lovely one
For you, the beautiful one
For you, the elegant one
2013-12-28 07:07:48 補充:
Beth,
那您認為For lovely you, To beautiful you, For elegant you是屬於正式寫法囉?
還有: I want to make some comments for brave him.
這樣寫也是正式寫法囉?
2013-12-28 12:11:12 補充:
廣告詞、歌詞大多偏向口語, 只求簡短上口, 沒有太多的文法要求, 但我不認同可用於正式文章的說法. 這裡是學習網站, 網友宜多接觸正式寫法, 以免五花八門的不正式英文先入為主.
2013-12-30 16:24:35 補充:
事實上, 正式文章中任何代名詞都不接受前位修飾, 口語、歌詞、廣告、非學術標題等這種用法存在我從未否認或否定, 但YK+的學習者最好以正式英文為準, 免得任意寫出像hungry it, strange he, wonderful what, fresh something....等這樣不倫不類的東西出來.
2013-12-30 16:24:46 補充:
Beth, 你說你自己絕對不會寫出遭For lovely you, To beautiful you, For elegant you這樣的東西, 卻認為Francine的回答較好, 還真矛盾! 我們在YK+主要擔任回答者, 所以我們對這裡的學習者們是有一份責任的, 不宜放任自己偶發的奇特想法而發言, 也不可為了在嘴巴上不輸陣而背離正規知識, 不幸這個網站有好一些人如此..
2013-12-30 16:51:01 補充:
Francine頭兩天票數密集湧進41票, 真壯觀! 但這41人會是自動自發或剛好路過不約而同紛紛投票力挺Francine的嗎? 這是說不通的, 因為其後的整整三天她卻只得1票, 完全不合比例原則.唯一的解釋是人為操作投票, 當票數大幅領先就不必操作了, 所以後半段只得1票. 我一向不反對發函邀票, 但要以正確知識為最起碼的基本條件; 這種解答也能用來操作? 真擔心會教壞一堆學習者.
參考: 羅莉 - 閱讀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