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6日去DSC訂購了2張床,1張沙發,1個衣櫃和2張床褥,共值約$22000,當日清楚問了送貨日期與時間。
送沙發那次說是5:00pm~7:00pm送到,結果於7:00pm開始多次追問後9:30pm才送到。
再來就是送其中一張床+床褥+衣櫃,說是3:00pm~6:00pm送到,卻於當天都未能送到,更不曾獲通知, 直至7:00pm由我們打去追問DSC的人和送貨的人都是各種敷衍, 因當天為工作日,所以我與先生都請了假, 白白浪費了時間。
後來發現沙發有問題, 要求退換, 說好12月25日退換, 但因不放心, 於前一天打去確認時間, 但卻說要於明年1月15日才能更換。
以上問題使我們入伙時間被逼延遲, 浪費了很多時間, 現住單位要付多一個月租金(~$5000), 而且還特意向公司請了假, 最重要的是大大影響了心情, 但卻不知如果才能獲得合理賠償。希望有心人能給予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