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12/19 報到
公司給了幾份文件要我簽名
一份裡面是寫試用期兩個禮拜
如果個人不適應或是公司方面覺得不合適
後面是寫不給薪還是公司會請你走人我忘了
重點就是 Q:如果上面寫的是不給薪,這樣我如果在兩個禮拜內提離職
我還拿的到我的薪水嗎?
上面並沒有寫試用期薪水比較低或其他計算方式
還有如果我Q:未滿三個月是不是今天講離職明天就不用來了??
請白話一點不要貼法規我怕我看不懂~3Q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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